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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0
委托人有权要求与相关当事人及评估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评估专业人员回避。
【业务人员委派】本条款是关于资产评估业务人员委派的规定,涉及两个方面内容:第一,委派人员数量,评估机构必须委派至少两名评估专业人员承办业务,此处应该注意,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法定业务需要至少两名评估师承办,意味着非法定业务可以由从业人员承办;第二,利益回避原则,委托人有权利要求相关利害评估专业人员回避,属于委托人的权利之二。
第二十五条 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并进行核查验证、分析整理,作为评估的依据。
【现场勘查程序】本条款是关于评估业务现场勘查程序要求,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现场勘查程序的履行;第二,搜集必要评估资料作为依据;第三,对取得的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第四,对资料进行分析和整理。
第二十六条 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恰当选择评估方法,除依据评估执业准则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的外,应当选择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经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应当对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
【评估方法选择和内部审核】本条款是关于评估方法选择和机构内部审核的规定,涉及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评估方法的选择应当恰当,具体说明选择的理由和放弃的理由;第二,选用评估方法数量,根据评估准则,除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外,评估业务必须选择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这是对于所有专业类别评估的要求;第三,评估结论的形成,必须经过综合分析、充分阐述评估结论的选取;第四,内部审核,评估机构对外出具的评估报告必须经过内部审核。
第二十七条 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
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委托人不得串通、唆使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专业人员出具虚假评估报告。
【报告的签章、责任和委托人授意的虚假报告】本条款是关于评估报告的签章、责任和委托人授意虚假报告的规定,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评估报告签名和盖章,至少两名以上承办该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签名、评估机构盖章,非法定评估报告可以由从业人员签名;第二,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必须承担责任;第三,虚假评估报告,委托人不得通过串通、唆使评估机构或评估专业人员出具此类报告,属于委托人的义务之四。
第二十八条 评估机构开展法定评估业务,应当指定至少两名相应专业类别的评估师承办,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
【法定评估业务承办和报告签章】本条款是关于法定评估业务的承办和评估报告的签章,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法定评估业务承办,评估机构要委派至少两名评估师承办,同时评估师专业类别需要与评估业务相符合;第二,签名和盖章,必须由至少两名承办该业务的评估师签名并评估机构盖章。
第二十九条 评估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属于法定评估业务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十年。
【评估档案保存】本条款是关于评估档案的保存年限,法定评估业务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包括30年),非法定评估业务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包括15年)。对于法定业务和非法定业务的档案保存期限的差异意味着事后追责期限不同。
第三十条 委托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评估机构解释。
【评估报告解释】本条款是关于评估报告出具后,委托人对于评估报告有异议的,有权利要求评估机构进行解释,属于委托人的权利之三。
第三十一条 委托人认为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专业人员违法开展业务的,可以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投诉、举报,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答复委托人。
【举报权和处理权】本条款是评估机构或评估专业人员违法开展业务的举报权和处理权,属于委托人的权利之四,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评估机构或评估专业人员违法开展业务,委托人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投诉、举报;第二,受理后,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必须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委托人。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