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等12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商务交字〔2017〕121号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快本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2017年6月5日
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快本市融资租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助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北京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全面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转变发展方式,建立专业高效、配套完善、竞争有序、稳健规范、具有国际竞争力、北京特色的现代融资租赁体系,引导融资租赁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非首都功能疏解、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等,为打造北京“高精尖”经济结构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北京市融资租赁业务领域覆盖面和市场渗透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专业优势突出、管理先进、国际竞争力强,资产超百亿元的融资租赁企业数占比翻一番;统一、规范、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政策扶持体系初步形成;融资租赁规模企业比例和竞争力居国内前列。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