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
加强标准与科技互动,将标准制修订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科研计划,对重要标准的研制积极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将标准作为相关科研项目的重要考核指标。应用科技报告制度促进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推进专业性标准化科研机构建设,加大科研基础条件和人才培养投入,支持其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加快标准化科研机构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加强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建设。优化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布局,减少专业交叉,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加强跨领域、综合性联合工作组建设。提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构成的广泛性、代表性。支持标准化科研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标准出版发行机构等,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企业标准化人员培养,加强行业计量、检验检测、认证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建立行业标准化专家库。将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业绩与技术职称评定、个人荣誉与待遇挂钩,吸引优秀专业人才从事标准化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行业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理顺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机制。部管国家局、部内相关司局以及各地区分工负责,组织和动员各方力量推进规划实施,发挥好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推动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估方面的作用,部加强对地方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支持。做好相关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抓好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并将本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纳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计划,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加强标准化工作制度建设和制修订计划安排。健全标准化统一管理和协调机制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确保规划落到实处。跟踪规划实施进展,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效果评估,对规划进行调整、优化,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协调推进机制。
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把研究、制定、宣传、实施、监督、创新和国际化作为标准化工作的有机整体,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对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建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科研机构的协同机制,大力推进科技研发与标准研制一体化。建立标准化技术机构间的交流研讨机制,推动相关技术标准的衔接协调。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学会协会、科研机构、高校、出版机构各方在标准制修订等工作中的作用,形成标准化工作合力。
(三)建立多元化资金渠道。
对交通运输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外文版编译出版、组织实施和监督等标准化工作及相关国际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对推荐性地方标准相关工作经费,积极争取地方财政予以保障;对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
(四)加强标准化宣传。
加强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和重大标准宣贯。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传播标准化知识,扩大标准的影响力。配合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积极开展标准化宣传活动,向行业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人员宣传标准化理念,促进其提高标准化意识,营造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
相关政策解读: 交通运输部解读《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十三五 交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