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的国家股份(或股权)进行产权界定,以明确产权归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国有资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中方国家或地方政府进行的直接投资。
2.中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各种形式进行的投资。
3.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税后利润和专项基金中中方按照出资或协议应占的份额。
我国各级政府及国家事业、企业单位与外商合资合作办企业,可以用资金投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等作价投资。不管以哪种形式投资,投资的资产作价必须公正合理,各方的投资都要以同一货币单位计算股权,并按股权份额承担风险,分享利润。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益,同时也保证了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国有资产 合作经营企业 产权界定 中外合资 产权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