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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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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转让方转让同一标的企业股权的,应提示转让方是否进行捆绑转让;若确需捆绑转让,应取得各转让方的书面同意。此外,全体股东参与捆绑转让的,各转让方可不出具互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文件;部分股东参与捆绑转让的,须在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或同意捆绑转让的做法的前提下,才能捆绑转让,各转让方之间亦须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
同一转让方转让多个标的企业股权的,如其中一个或多个标的企业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得进行打包转让。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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