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益法及其使用的前提条件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它服从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思路,即采用资本化和折现的途径及其方法来判断和估算资产价值。从理论上讲,收益法是资产评估中较为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之一。当然,运用收益法评估尚需满足一些基本条件。
应用收益法评估资产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1)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2)资产拥有这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是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2.收益法的基本参数
运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设计许多经济技术参数,其中最主要的参数有三个,即收益额、折现率和获利期限。
(1)收益额。收益额是使用收益法评估资产价值的基本参数之一。在资产评估中,资产的收益额是指根据投资回报的原理,资产在正常情况下所能得到的归其产权主体的所得额。资产评估中的收益额有两个比较明确的特点。其一,收益额是资产未来预期收益额,而不是资产的历史收益额或现实收益额,无论对于所有者还是购买者,判断该项资产是否有价值,首先应判断该项资产是否有收益。评估时对其受益的判断不仅仅是看其现在的收益能力,更重要的是预测未来收益能力。其二,用于资产评估的收益额是被评估资产的客观收益,而不是资产的实际收益。
(2)折现率。从本质上讲,折现率是一种期望投资报酬率,是投资者在投资风险一定的情况下,对投资所期望的回报率。折现率就其构成而言,是由无风险报酬率和风险报酬率组成的。无风险报酬率一般是指同期国库券利率。风险报酬率是指超过无风险报酬率以上部分的投资回报率。折现作为一个时间优先的概念,认为将来的收益或利益低于现在的同样收益或利益,并且,随着收益时间向将来推迟的程度而有系统地降低价值。同时,折现作为一个算术过程,就是把一个特定比率应用于一个预期的收益流,从而得出当前的价值。运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就是将某项资产未来收益,按一定折现率折现的现值作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这一折现率实质上就是投资报酬率或资金收益率。确定折现率应谨慎进行,折现率的微小差异,会带来评估值数以万计的差异。每一种资产投资,由于使用条件用途不同,行业不同,风险也不一样,因此,折现率也不相同。此外,确定折现率还应考虑市场条件、价格政策、税收政策和产权政策等法规政策因素的影响。折现率与本金化率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只是适用场合不同。折现率是将未来有期限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用于有期限预期收益还原,本金化率则是将未来永续性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比率。
(3)收益期限。收益期限是指资产具有获利能力持续的时间,通常以年为时间单位。它由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自身效能及相关条件,以有关法律、法规、契约、合同等加以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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