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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9
北京市2018年4月4日发布《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厂房保护利用。这意味着未来的北京将崛起更多像“798”那样的文化创意园区和博物馆。北京有腾退老旧工业厂房242处,七成处于待开发状态。
北京是一座有着百年工业发展史的城市,拥有丰富的老旧厂房资源。据初步统计,全市腾退老旧工业厂房242处,总占地面积2517.8万平方米。已转型老旧工业厂房109个,占地面积共计601.3万平方米。在这些老旧工业厂房中,一些已转型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典型的如莱锦、751、798、新华1949园区等,还有七成处于待开发状态。随着北京市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和疏解非首都功能持续推进,老旧厂房资源还将进一步腾退释放。这些老旧厂房,既是城市文化的重要记忆,也是发展文创产业、营造文化设施的存量空间资源。如何在保护好的基础上利用好,是一个既关系市民文化生活品质,又关系文创产业发展的时代课题。
据统计,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由2010年的1733.5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3908.8亿元,年均增长12.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2.0%提升至14.0%。另据中国人民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省(区、市)文化产业指数(2017),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指数在全国各省(区、市)中排名第一。
《意见》立足首都实际,共包括保护利用工作原则、基础工作、相关政策、保障措施等四部分内容,力求为北京市老旧厂房保护利用提供规范、务实、管用的制度指引。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意见》提出“保护优先,科学利用”、“需求导向,高端引领”以及“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三项基本原则,特别是围绕“保”和“用”的关系,强调“该保则保、以保定用、以用促保”。
为推动老旧厂房保护利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意见》将开展普查登记、科学评估认定、编制专项规划、促进多元利用列为四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聚焦痛点、难点问题,《意见》制定了六条重点政策条款,特别是提出了5年过渡期政策,提出通过“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来解决改造建设“审批难”问题,并明确了有关申报办理程序。此外,在加强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服务管理等方面,《意见》也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
根据《意见》,对保护利用老旧厂房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项目,且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不变更原有产权关系、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的,经评估认定并依规批准后,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原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内暂不对划拨土地的经营行为征收土地收益。
过渡期满或涉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经评估认定并依规批准后,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采取协议出让方式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针对老旧厂房开发“审批难”问题,《意见》明确,对评估合格项目,项目所在区可以出具“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的认定意见。
此外,《意见》还提出,经北京市相关部门确认的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内示范园区、文创小镇、文创街区、文创空间,工商部门对其入驻企业在登记注册方面要予以支持。
作为北京市首个保护利用老旧厂房的专项政策,《意见》破除了原有诸多掣肘因素和发展瓶颈,。下一步,北京市将全面启动老旧厂房普查登记、评估认定、规划编制等工作,加快制定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推动《意见》尽快落地实施、释放效能。
除《意见》以外,去年以来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还相继制订了北京市文创产业园区认定及规范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市级文创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推进文创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支持北京影视业繁荣发展的实施办法、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产业扶持政策。下一步还将就新出台的产业政策,举办系列政策发布会、各区现场政策解读会等推介活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和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