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中大力德的招股说明书中重点介绍了,中大有限吸收合并中大富川的过程。“2013年12月25 日,中大有限召开董事会,同意中大有限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中大富川的土地、房产等主要资产。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大富川法人主体将予以注销,由中大有限承接其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的权利。2013年12月31日,中大富川在《现代金报》发布了吸收合并公告。2014 年7月6日,合并双方签署了《公司合并协议》。2014 年11 月28 日,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吸收合并事项,准予中大富川注销。”
同时,在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同样重点关注了吸收合并履行的程序是否完备、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经过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因此,吸收合并需要在以上几个方面进行重点的关注。
(2)吸收合并控股股东的案例
2008年1月,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股份”)(该公司在2008年时已经为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其控股股东“东软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这次换股吸收合并,东软股份作为合法存续公司,东软集团法人注销,股东对集团公司的出资按照一定比例全部转换为东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集团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全部并入东软股份。这种吸收合并是以上市公司存续,通过换股改变上市公司股东的过程。
5、剥离部分资产(包括股权资产)
2017年过会的上海雅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仕投资”或“雅仕有限”),主要从事供应链物流和供应链执行贸易的业务,系为工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的全程供应链服务商。雅仕有限曾控制或参股了从事与其供应链物流不相关的其他业务。因此,2013年,发行人对相关业务进行了整合,即雅仕有限剥离了与供应链物流不相关的农业、房地产等业务。资产剥离完成后,发行人不再持有非供应链物流相关业务的公司股权。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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