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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7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就意见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制定出台意见的相关背景如何?
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按照中央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参与承担了“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的改革任务。
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求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研究提出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2017年1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的意见》。2017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印发实施。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改革任务,贯彻党的十九大强调的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意见明确规定,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并对报告框架、报告重点、审议程序、审议重点、组织保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问: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党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党和国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符合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符合人民群众期待,对于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对于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管好人民共同财富、加强人大依法履职等,具有重要意义。
问: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答:近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就国有资产管理听取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有所增强。但也要看到,报告的主要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还没有完全覆盖其他企业国有资产,特别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尚未列入制度化的报告范畴。这项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内容覆盖不够完整,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有待从制度上加以完善。
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要实现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是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切实摸清国有资产家底,向全国人大和全国人民报告全口径国有资产的“明白账”;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推动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如何报告和审议?
答:意见就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出了以下制度设计。
一是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方式。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报告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基本情况,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在每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届末年份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综合报告并口头报告;其他年份在提交书面综合报告的同时就1个专项情况进行口头报告。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