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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动态
2016-05-20
导语:财政部5月19日发布消息称,近日,根据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审定的地方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量和需安置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和地方财政部门的申请,中央财政拨付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276.43亿元。
去产能无疑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重点,决策层也频频在政策上发力,试图解决去产能可能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钢铁、煤炭行业是我国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性行业,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不足的影响,钢铁、煤炭行业形成了大量的过剩产能。积极稳妥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是我国经济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积极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相关工作:
一、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支持化解过剩产能
近日,报经国务院审定后,财政部印发了《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253号,详见附件),明确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对地方和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给予奖补,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市场出清。专项奖补资金规模为1000亿元,实行梯级奖补。其中,基础奖补资金占资金总规模的80%,结合退出产能任务量、需安置职工人数、困难程度等按因素法分配;梯级奖补资金占资金总规模的20%,和各省份、中央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量的省份、中央企业,按基础奖补资金的一定系数实行梯级奖补。专项奖补资金由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统筹用于符合要求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分别负责制定本地区和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备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综合平衡并确定各地区、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任务后,财政部即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拨付奖补资金。
二、实施钢铁煤炭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继续实行钢铁出口退税政策;取消加工贸易项下进口钢材保税;落实煤炭企业增值税抵扣政策;落实煤炭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落实钢铁企业利用余压余热发电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三、实施钢铁煤炭企业重组、破产等的财税会计支持政策
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土地出让收入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等,支持钢铁、煤炭企业进行收购、合并、债务重组、破产等。
四、实施钢铁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政策
支持金融企业及时处置不良资产、通过专项建设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支持钢铁、煤炭等行业“走出去”。
五、实施鼓励煤层气开发利用的财政政策
“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采利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从0.2元/立方米提高到0.3元/立方米。
2016年2月4日、5日,国务院连续发布《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在未来5年内共化解钢铁过剩产能1亿-1.5亿吨,未来3至5年,退出煤炭产能5亿吨、减量重组煤炭产能5亿吨。
在2月29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介绍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情况时表示,对煤炭、钢铁行业进行初步统计,预计共涉及180万职工的分流安置,其中煤炭系统下岗职工人数约130万,钢铁系统约50万。
尹蔚民表示,围绕着如何做好化解过剩产能的问题,国务院近期作出部署,下发了“1+8”个配套文件。文件之一就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安置的意见。
“在这个过程中,在资金、政策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会给予支持。中央财政将拿出1000个亿的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的安置。”尹蔚民称。此外, 失业保险和就业专项资金,对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也要予以相应支持,妥善做好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等相关工作。
针对具体的安置渠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明确了四大方向。
第一,鼓励企业挖掘现有潜力,在本企业内部安置职工。即企业依靠现有场地、设施、技术开辟新的就业岗位,能让分流出来的职工在本企业继续就业。
其次促进转岗就业创业。对需要离开本企业的职工,将启动就业扶持计划,在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出组合拳,帮助职工能够尽快就业和创业。
第三,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本人自愿、企业同意的职工,可以实行内部退养。
第四,设立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不能实行市场就业的困难职工,政府将开辟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在这个过程中,在资金、政策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会给予支持。
此外,尹蔚民还指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还明确了一项重要原则,每一个企业职工安置的方案一定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研究讨论通过。职工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安置,而是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项工作当中来。
2月22日,中国欧盟商会发布的一份名为《中国的产能过剩如何阻碍党的改革议程》的报告也指出,2016-2017年,中国煤炭、钢铁、电解铝、水泥和玻璃行业将有30%的工人会失业。目前这五大行业共有1000万名工人,意味着,国内届时将新增300万下岗工人。
事实上,如今的煤炭、钢铁等行业,已有不少职工被裁员、分流安置。里昂证券2015年11月调查的13家国有钢企中,有六家宣称遣散了5%-10%的员工,或近期有裁员的计划。
2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东北最大的煤炭企业——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分流了2.25万名原职工,他们开始陆续到省内的农垦、森工、林业和城市公益等新岗位报到。
全国两会期间,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为了抓好钢铁、煤炭等困难行业去产能,中央财政将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重点用于职工分流安置。
而就在5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中央决定在今明两年压减央企10%左右钢铁和煤炭现有产能,推进降本增效,强化成本管控。这被外界称为央企“大瘦身”。同一天,财政部发文明确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办法(下简称《办法》),对地方和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给予奖补。
文件显示,将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市场出清。化解过剩产能是今年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在化解过剩产能的过程中,做好职工的分流安置是关键之举。中央财政将拿出1000亿元做为专项奖补资金,实行梯级奖补。
为鼓励产能尽早退出, 《办法》按照“早退多奖”原则计算年度化解产能任务量, 2016年至2020年,分别按照实际产能的110%、100%、90%、80%和70%测算。
毫无疑问,5月19日财政部出台的资金补贴政策是一系列配套文件中的“核心”,也标志着煤炭、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
财政部指出,专项奖补资金具体包括基础奖补资金和梯级奖补资金两部分,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符合要求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本次拨付的资金为基础奖补资金,是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地方退出产能任务量、需安置职工人数、困难程度等因素分配。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蒋震表示,化解产能过剩的核心是要将市场手段和财政手段结合,建立甄别机制。
在他看来,对于能盘活或者能进行结构升级的产能,要用财政支持、市场主导的办法去化解,对于无法盘活的产能,财政资金要支持劳动力顺利转岗,保证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
据了解,本年度结束后,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部际联席会议将对各地区钢铁、煤炭去产能和职工安置有关情况进行核查,中央财政将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量的地方,按基础奖补资金的一定系数给予梯级奖补资金。
此外,中央财政将根据国资委确定的有关中央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拨付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支持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
文章摘自2016年05月19日《界面新闻》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