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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4-14

 

  (2)流动性风险。这也是MPA考核的一个重点,重点监控资金来源与运用明显错配、批发性融资占比高、同业存单占比较高的银行。同时会探索试点城商行、农商行流动性互助机制等,这主要是针对中小银行流动性风险较高的风险重点。

 

  (3)债券投资。统一授信,统一监测,严格委外管理。意指债券投资与传统信贷、表外非标等统一授信,同时无论什么渠道(包括直投、通过SPV及表外理财等)投资的债券要统一监测。债券委外投资的严格监管将是必然的。

 

  (4)同业业务。重点控制业务增量、做实穿透管理、消化存量风险、严查违规行为。

 

  (5)理财和代销业务。大多数意见是重复巩固要求,其中特别提到理财产品设计要“简单、透明、可控”,明确告知是保本还是非保本、固定收益还是没有固定收益,投资二级市场、未上市企业股权等的理财产品只能向高资产净值、私人银行和机构客户发行等。

 

  (6)房地产、政府。对银行两大重点资产业务进行了强化规定,提出房地产融资监测全口径概念,对专项建设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新型业务模式特别提及要合规开展不得异化形成违规政府性债务。

 

  (7)互联网金融。重点清理整顿P2P平台、校园贷、现金贷。

 

  二、重点业务启示

 

  1.理财业务、同业业务(特别同业存单)、债券投资及委投,都将严控增量,规模发展不会成为重点。

 

  2.负债的创新、交易结构的创新都已经不是创新重点,业务创新的重点将是资产的创新,特别是底层资产的创新。

 

  3.房地产与政府融资业务,不能放弃也不能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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