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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动态
2018-08-09
新疆国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经能源”)系新疆国际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自2015年成立以来,业务发展迅速,至今已累计完成营业收入约17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约11900万元,缴纳税费4300多万元。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业务日益增长的需求,在国经能源的发展进程中出现了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资产结构单一等问题。为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实现国经能源进一步做大做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经过多方考察与研究,并报集团公司和自治区国资委批准,目前,国经能源结合国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政策,正引进民营企业作为新的股东,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下简称混改)。
当前,国企国资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在新形势下,聚焦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边缘化等突出问题,如何加强国经能源公司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党建工作,是深化混改工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中之重工作。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保证国经能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正确方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科学确定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管理模式。”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44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因此,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中央要求把党建工作作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意义深远而重大。只有加强和完善国有企业党的工作,才能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保证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第32条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党章》第33条第二款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加强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党建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是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有利于准确把握党的方针政策,实现正确决策;二是有利于与上级党组织沟通联系,协调各种关系;三是有利于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权益,增强企业合力;四是有利于形成国家、企业、职工利益共同体,构建和谐社会。因此,要充分认识加强国经能源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显而易见,在新形势下,推进国有控股(绝对或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必须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企业贯彻执行;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坚持党组织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精干高效的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队伍;坚持建强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大做优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着力于建强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国经能源党组织在混改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指导意见》要求:“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国经能源公司党支部于2015年7月1日成立,随着公司经营的不断拓展,公司党组织规模也得到了发展壮大,公司从最初的9名党员发展到现在拥有36名党员和7名入党积极分子的基层党组织。自成立以来,国经能源公司党支部始终紧紧围绕经营管理这个中心,将党建工作融入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坚持一手抓党组织建设,一手抓经济发展,及时完善党组织设置,努力壮大党员队伍,改善党组织和党员活动阵地,促进了党组织的不断发展,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国经能源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契机,党支部牵头抓总,书记亲自挂帅,统筹兼顾,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充分发挥混改优势,推动实现国家、企业、员工三者共赢。一是有效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方向引领作用,在国经能源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伊始,党支部委员会就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要求,从政治角度在可研论证、方案编制、《章程》设置、法人治理结构调整等方面进行方向把握,确保改革路径的选择和方案的编制符合党和国家政策要求,符合自治区实际,充分发挥公司党支部在改革过程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方向引领作用;二是充分发挥公司党支部在混合所有制企业改革中统一思想、协调各方、平衡利益、化解矛盾的作用,确保了混改工作平稳推进;三是防止出现混改中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确保国经能源党组织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加强,优化与完善。根据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及2017年5月9日《关于自治区国有独资、全资或控股公司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新国资发〔2017〕144号)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过程中党的建设得到巩固和加强的迫切需要,国经能源党支部已经向集团公司党委提出申请,建议尽快将“中共新疆国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升格为“中共新疆国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作为集团公司党委的二级党委,配齐配强党委班子成员,以坚强有力的党组织来统领国经能源公司混改全面工作,从而使公司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责能够履行到位、落到实处。
三、坚持把好重点关键环节,确保混改工作依法合规有序推进
国经能源党支部在推进混改过程中,将强化监督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始终,充实过程。具体落实好四个措施:一是强化企业的内部监督,突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带来风险;二是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三是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四是落实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的行为。
国经能源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民营企业资本入股,民营企业作为新股东协助国经能源扩大经营规模,增资扩股后国经能源原股东——新疆国际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一直保持相对控股的地位不动摇。
目前,国经能源公司的混改工作正按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文件要求的程序步骤加速推进实施,集团公司混改工作领导小组公开招标的审计评估公司已初步完成对国经能源公司的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工作。在与目标企业洽谈合作过程中,国经能源公司即强调,在继续做大做强做精目前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前提下,再考虑多元化发展,抢抓能源类资源,做实实体项目,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拟定的混改《章程》和《合作框架协议》也明确要求,国经能源公司拥有34%的大股东权利,如在集体决策诸如扩大投资规模、决定投资方向等不符合国经能源公司长远发展壮大、稳健发展的项目时,国经能源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拥有一票否决权,这在与目标合作企业在混改合作协议中将会有明确规定。通过各项措施,既要确保改革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又要促进经营机制转换、增强企业经营活力、确保员工不失业。
当前,国经能源实施混改应是脱胎换骨的彻底革新,而不是形式上的不同资本来源的组合及企业管理人员的叠加,因此要求改革要围绕企业机制如何适应市场、如何提高抗风险能力、如何提高市场竞争力、如何依法处置员工利益而进行。综上所述,只有锲而不舍地加强和改进国经能源混改中党的建设,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才能始终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才能确保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才能在推进混改中坚守好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好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国家、企业、员工三者共赢的目标。
来源:国企网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