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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并购实务
2017-08-10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契约制PE的运行架构、模式等未作细化规定,由于《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契约制证券基金的设立、运行及架构模式等规定的比较详细成熟,故契约制PE可参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操作。此处的参照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可借鉴其模式,但不必受其约束,尤其是不必受其对资质、操作的强制要求之限制。
(五)、契约制PE设立、操作的基础依据是《信托法》、《证券法》
契约制PE以信托原理为基础,管理人、托管人与投资人之间属于信托关系,且涉及到权益凭证的发售问题,故应遵守《信托法》、《证券法》的规定。
(六)、各类基金的法律适用关系图
各类基金的法律适用关系图如下,从下图可以清晰的看出:契约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依据为《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其操作可参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同时应符合《信托法》、《证券法》的基本规定。
二、契约制PE的内部架构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内部架构
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三方主体协作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是基金的投资者,基金财产的所有者,其出资组成基金财产,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权利,并可组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日常机构行使权利。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负责基金的募集、设立、投资、管理、退出与分配。基金托管人受托管理,保管基金财产,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从收入来源看,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基金托管人收取托管服务费用。
证券投资基金各主体的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1、基金管理人主要职责
一般而言,基金管理人的职责内容包括: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2、基金托管人主要职责
基金托管人履行下列职责: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1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3、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5)、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6)、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7)、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2)、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3)、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4)、决定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5)、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设立日常机构,但应在基金合同中载明。日常机构,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举产生的人员组成;其议事规则,由基金合同约定。日常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提请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的托管活动;4)、提请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5)、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二)、契约制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内部架构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是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的中国第一支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于2006年12月30日设立。基金总规模200亿元人民币,一期规模60.8亿元人民币。一期基金持有人包括: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