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必须认真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界定产权,在核准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扣除改制费用后,可采用拍卖、招标或协议方式出售。实行拍卖或招标方式的,要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能以拍卖或招标方式出售的,以协议方式出售。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妥善解决国有资产依法处置、职工妥善安置?建立新型劳动关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金融债权保全、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流转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建立等一系列问题,确保改制企业的顺利运行。
二.改制方式
国有企业改制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在实际中,通常被采用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1.出售给外商;
2.出售给民企;
3.管理层收购(mbo);
4.员工持股;
5.外部战略投资者与管理层联合收购;
6.出售给其他国有企业
三.利弊分析
首先,谈一下第一种方式的利弊。将国企出售给外商,如果外商是一个世界知名企业,就可以实现“与巨人同行”了, 不但可以引入规范的公司治理机制和经营管理体系,还有可能吸引外商的后续资金投入、项目投放,使得地方政府能够将国企改制与招商引资有机结合起来。但是,如果外商不是一个知名大企业,要对外商的资质、信誉、实力的调查就比对国内企业的调查更困难。将国企出售给外商,还存在着一个对外商战略意图的判断问题,以及自己的战略选择问题,如果外商的战略意图是将并购后的国企仅仅作为一个加工基地,那么原来的品牌、技术也将逐渐消失,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加工基地还可能外迁,那么地方政府是否可以接受?地方政府是否能收购的,这种方式很值得重视和研究。
其次,让民企来并购重组国企,我认为应该成为以后国企改制的主流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显而易见,
第一,可以引入民营机制;
第二,不像外商那样存在水土不服问题;
第三,一般不存在消灭原有的品牌和外迁问题;
第四,不存在是否允许外资控制的争论;
第五,是民企在处理冗 员、债务、原管理层去留等问题上更灵活,等等。但是,这种方式也有许多不确定性。
1.筛选、识别成本比较 高,因为中国民企的“健康资料”甚至“出生资料”并不像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那样齐全和便于查阅,连准确度都有很大问题,国企改制时“遇人不淑”的现象并不少见。
2.民企进入更容易受到国企内部人抵制,这有多种原因。
3.民企对于尽职调查并不认真,对于改制协议有关条款的态度比较灵活,比如说可以维持原管理层不变等,但进入后公司治理转型会不顺利,整合存在不确定性。当然,外部的民企也有可能勾结有关人员压低国资卖价,无论哪一种方式的改制都有可能出现这个问题,关键是要有公开性竞争性的程序。
再谈一谈mbo。在现实当中,许多mbo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与其他改制方式相比,更容易出现暗箱操作、导致国资贱卖;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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