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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政策
2018-03-22
-服务 为留京人才提供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北京同步出台了多项措施,解决海内外人才留京工作的后顾之忧。
畅通人才就医“绿色通道”
对于具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海外科学家、具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海外科技领军人才等杰出人才,在人才签证(R字签证)、在华工作许可和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其中,5至10年的多次往返人才签证最快6个工作日免费办理完成,最长期限5年的工作许可最快5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在华永久居留证最快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另外,以北京为试点探索建立优秀杰出海外人才担任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制度,同时支持优秀杰出海外人才担任北京市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
此外,北京还将畅通优秀杰出人才就医“绿色通道”,为引进的优秀杰出人才提供一定比例的商业医疗保险补贴支持。
优秀人才可享“市民待遇”
依托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北京此次明确,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引进技术研发骨干、文化创意人才、法律服务顾问、投融资专家、管理咨询师、项目运营团队、职业经理人等优秀海内外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保障方面,北京优化人才住房政策支持措施,租购并举,以人才公租房(人才公寓)和共有产权住房解决人才住房需求。在“三城一区”、科技创新产业聚集区等区域配置优质学校,多措并举加强在京海内外人才子女入学服务。
此外,引进人才可在聘用单位的集体户或聘用单位所在区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办理落户,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北京市紧缺急需的自由职业者,可按规定享受人才引进政策。
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人社调发〔2018〕38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各委、办、局人事处,各市属机构人事处,各相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8日
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保障,根据《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17〕20号)、《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发〔2017〕38号)及国家和本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围绕北京“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人才需求,坚持政治站位,坚持首善标准,以德为先,通过多种方式不拘一格地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创新主体引进紧缺急需人才。
第三条 建立优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来京工作的,可快速办理引进手续:
(一)“千人计划”和“海聚工程”的中国籍入选专家;
(二)“万人计划”、“高创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的入选人;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