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将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
二、深化全国人大机构改革21、组建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22、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2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三、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24、组建自然资源部。
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5、组建生态环境部。
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26、组建农业农村部。
不再保留农业部。
27、组建文化和旅游部。
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28、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9、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
30、组建应急管理部。
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31、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外国专家局。
32、重新组建司法部。
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33、优化审计署职责。
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34、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35、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36、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撤销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建制。对内保留原呼号,对外统一呼号为“中国之声”。
37、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38、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39、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
40、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不再保留国家粮食局。
41、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
42、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国家机构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