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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2
这次三中全会决定中,最大的亮点是党中央提出,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方面,全方位推进体制改革,而这些改革由经济体制改革来牵引,以加强党对改革的领导和监督作为保障。
第一个期待,期待我们能够把金融活动作为居民财产的运用权加以尊重。经济体制改革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就是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和核心,在三中全会当中能够这样明确地提出同等的保护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这是非常重要的。金融,过去我们总把它看的那么神秘,总觉得需要监管当局来掌控。
但是我们应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金融,金融活动是居民财产权利的运用,财产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金融活动实际上就是居民货币财产的出借或者是投资,我们应该在这方面尊重居民的财产运用权,这是我想的第一个期待。
第二个期待,期待能够明确政府与居民在金融活动中的责任,让市场发挥决定性的作用。金融活动除了财产运用的属性之外,它还有一定的外部性,为了要把这个金融活动的外部性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政府在其中会发挥一定的作用。
我们都知道当一个活动只是牵扯到少数人利益的时候,是可以通过诉讼和私人秩序来维护的。但是当一个活动涉及到了众多的社会公众的时候,就需要有监管权力的介入,以减少社会协调的成本,来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因而,我们的政府在金融活动当中应该对居民个人的财产运用给予尊重。当他只是用自己的财产进行金融活动的时候,应该给他以自由,但是如果他的金融活动涉及到了市场其他主体的权益,有可能会侵犯他人利益的时候,政府需要介入。政府的责任应该是制定明晰的规则,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在这样的环境当中来进行涉及其他主体的金融活动。
第三个期待,期待能够合理地划分监管的边界,成就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大家看这次的决定有两个地方提到了多层次,一个地方是提到了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另一个地方提到了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除了资本市场以外,还有更多的金融活动也是多层次的。
作为监管来说,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由监管直接介入呢?我想并不是这样的。对于少数人的市场活动,我们应该给予更大的自主权,通过行业自律来完成。而对于一些涉及到大额的投资人,他们能够自己识别和控制风险的,也应该在制定规则的基础上,让他们自律地来管理。而涉及到社会公众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活动,应该由金融监管当局来监管。这样的话,就可以形成多层次的金融活动。
现在风生水起的互联网金融已经搅动了金融的大局,我们对它应该持有什么样的态度呢?我想现在在互联网金融上比较受大家关注的P2P和众筹应该是属于少数个人之间的直接融资行为。对于这样的直接融资,我们应该给它以更多的自由。
但是我在别的场合也都讲过,这种小额的涉及少数人自己财产运用的融资活动,我们的法律是有监管边界的。如果是出借的话是20万元、30个人的边界,如果是众筹的话是200份的筹集份额。这些边界我们应该遵守,在边界之内应该给大家以自由。在监管当中能够很好地控制风险的最关键的一点,应该是明确各类金融产品的法律性质和风险的承担者。
我们国家到现在为止,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好,最大的根源在什么地方呢?就在于我们政府对于金融活动承担了过多的责任。隐含的刚性兑付、极端厌恶风险,几乎是监管当局的底线。如果是这样一种理念的话,金融就无法发展。因为金融活动本身就是在经营信用,就是在经营风险,关键的问题是要把这个经营活动的责任弄清楚,法律关系弄清楚,所以我期望我们能够合理地划分监管的边界,成就多层次的金融市场。
而这里最主要的就是法律关系和风险责任的承担,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关系,没有明确的风险责任承担,这个报告当中写的所有东西最后都会被扭曲,都不可能达到我们的目的。应该说世界上现在有的金融机构,中国都有了,世界上有的金融产品,中国大部分也都有了,但是我们机构的行为很多是扭曲的,我们的产品说到底基本上都是保本保收益的存款类产品。
包括最近在网上销售的基金,有的公司居然就打出确定收益率是多少,它怎么来保证这个收益率呢?这个产品要达不到原来的收益率,它就拿它投入那一份的资金收益来补公众买的产品的收益。结构性产品当中用后偿层次的产品来承担先受益的层次的产品风险是可以的,而补贴收益则是对整个市场秩序的一种扰乱,也是不可持续的,我认为这是影响我们金融市场健康发展非常重要的问题。
第四个期待,期待着能够实行功能监管,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决定中写“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在金融业各业涉足于综合经营的大格局之下,不建立功能监管的理念,是难以理清法律关系和风险承担责任的。因而,实行功能监管,大势所趋。实行功能监管机制,除了顺应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的综合经营外,还有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挑战。
面对互联网的冲击,传统的金融功能是否会消失呢?
我认为是不会消失的。商业银行创造信用货币,证券公司搭起股票、债券直接融资的平台,保险公司用大数法则来实现少数人出现风险的补偿,信托类公司用专家的管理经验替第三方理财,这些本质的金融功能都不会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综合经营而消失。改变的只是我们在信息搜集和信息处理方面的方式,改变的是我们的经营理念,而功能是不会改变的。因而,在新的综合经营和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之下,实现功能监管是适应当前竞争形势的最好方法。
第五个期待,期待着按外部性大小,划分中央与地方监管事权和风险处置责任。决定中写到,“要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这么大的一个中国应该建立双重金融监管体制,“一行三会”的监管体系和地方金融监管局,应该把现在的地方金融办变成地方金融监管局。它们的职责划分应该是凡是不涉及小公众钱的金融活动,都可以归到地方金融监管局去监管,而如果是吸收广大的公众和小投资人钱的,就归“一行三会”去管。搞第三方理财,募集的对象是公众或者是人数众多的,应该“一行三会”管,除此之外,都应该放权给地方金融监管局。
决定中还提出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支付体系、法律环境、公司治理、会计准则、信用环境、反洗钱以及由金融监管、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投资者保护制度组成的金融安全网等。
其实围绕着金融活动,会有很多的服务业,也有很多的不涉及资金运用的信息中介平台。大的涉及到全国系统性的基础设施,要由中央来建。但是小的一些中介服务的东西,应该可以到地方上去做。
所以在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支出责任和财权划分的过程中,对于金融权的划分也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这样我们才能够在大的方向上控制住,防止出现区域性和系统性的金融风险。而小的方面放活,让地方经济更有活力。否则的话,我们只在财政权上放权,而在金融权上不放权的话,地方经济也难以搞活,这是第五。
第六个期待,期待着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给竞争失败者重生的机会,减少金融机构的风险积累。在经济发展过程当中,没有永生的企业,在结构调整过程当中,必然会有一些企业倒下。但是一个企业倒闭了,并不意味着它的所有资源都不可以用了。
在市场竞争过程当中,允许一些企业破产,实际上就是给在竞争当中失败的企业一个了结过去债务的机会,给它所占用的资源一个重整的机会。我最近在报纸上看到,因为上海的钢贸融资失败,有十几个民营企业家自杀,我想这是时代的悲剧。我们应该通过企业破产和个人破产,让那些负债的人做一个债务的了断,通过债务的处理,通过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给他们一次重新来的机会。
个人破产制度如果建立的话,会对那些在经营中失败的人,在他的个人物质消费方面给以限制,但是对过去的债务会给一个了结,我想这是在市场经济当中一个人性化的处理办法。而只有对竞争失败的企业或个人能够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债务的了结,银行才能把不良债权在财务上核销掉。
银行那么多的风险准备金,其实就是在为经营信用和经营风险的过程中可能出现风险的一种准备,只有那些失败的企业能够通过正常的程序退出舞台,银行的不良资产才能通过拨备和核销消化掉,也才能够减少银行的不良资产积累,风险逐渐释放,才能保证一个健康的金融实体。
(源自《银行家》杂志2013年秋季论坛上的发言) |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