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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动态
2018-08-23
这里所说的对国企改革的反思,主要是看我们头脑中的国企改革是否与中央要求的国企改革精神相一致。如此,就要搞清楚国企改革的前提,也就是国企为什么要改革和向哪里改革,即改革的目标和方向是什么。没有目标和方向做前提,对存在的问题就不一定找到合适的改革方案。因为不同的方向和目标会对存在的相同问题有不同的解答。
一、国企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国企为什么要改革? 从大的方面看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需要;二是现有国企管理体制机制严重制约了国企生产力,导致国有企业活力严重不足,效率普遍不高。
改革的方向是哪里呢? 党的18届3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同时还提出“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对国企来说这是带有根本性的改革方向和目标。也就是说,国企改革要在满足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的方向对国企进行改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企最直接相连的就是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就是说国企改革首先要体现发展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国企改革的大方向、总目标。离开了这个大方向,总目标,所有的改革措施,无论设计的多么精细,都会与国企改革的大方向,总目标相背离。
国企改革要体现发展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我认为要从两个角度来理解。
一是体现在不断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上。从我国经济现状和发展趋势看,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已经受到冲击。民营经济占全国GDP总量已接近70%,今后这个比例还会增长。这就要求国有经济,公有制经济要更快速的高质量增长。国企改革结果就要落实在增强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上。
二是体现在民营经济要得到充分发展。民营经济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部分,而且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解决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重要力量。这就是为什么中央提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这两个毫不动摇看上去好像是相互矛盾,相互抵触的, 其实又是相互统一的。
从两种所有制各自发展上看是相互矛盾的,但从促进中国经济总体发展方面,以及通过混合所以制实现共同发展方面又是相互统一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国有经济、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必须得到巩固和加强。仅从一个方面就可知其重要性。中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未来全民养老问题更多的要靠国有经济的不断壮大来支撑。民营经济无论如何发展,其资产与收入都不可拿来用于全民养老的。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
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十分清楚,国企改革事关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问题,事关基本经济制度问题。真正让企业成为市场主体,国企的决策机制,运行管理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等必须适应经济规律,满足市场竞争要求。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有几个方面希望在改革中得到重视。
(一)赋予董事会经营决策权
中国企业包括国有企业设立董事会已有10多年,有的已有近20年的历史了。对董事会授权不充分是国企的普遍现象。没有对董事会的充分授权,企业就不可能形成市场化的决策机制。没有市场化决策机制,企业资产配置和运营效率就不可能高,企业就没有活力和竞争力。
各政府相关部门要把公司法赋予董事会的决策权充分还给董事会。企业党委在企业经营上没有决策权,不承担经营和决策责任。企业党委要按照中央要求负责把方向,管大局、做保障。这与企业党委把党建功能融入或内嵌企业治理结构和企业治理过程中是不矛盾的。关键是把企业法赋予企业董事会的权力充分还给董事会。
(二)坚决去行政化
国有企业活力不足的另一个原因是国有企业和国企领导的行政化。按政府行政级别赋予国企行政级别导致了国有企业行政化和国企领导官员化。国企去行政化改革要解决好几个认识问题。
一是必须明确国有企业是经济组织,它的第一功能和职责是为国家为股东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或服务。企业没有强大的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就无法承担好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是国企特别是部分央企的主要领导由中央委派和管理与取消其行政级别完全可以相容和相一致。把中央或国务院直接任命改为通过股东大会间接任命。既不影响中央的直接管理又使企业领导向市场化和企业家靠拢。
三是国有企业一定要由懂政治的企业家来领导。懂政治与企业家两条缺一不可。懂政治的企业家应该是我党在经济领域职业化的企业管理专家队伍,与政治家,军事家,艺术家,科学家、技术专家等一道构成党和国家治理的专家体系。无论如何,必须改变用管理行政领导干部的要求和标准来配备,要求和管理企业家。
四是国资国企监管方式改革要与国企改革特别是去行政化改革同步进行,其中包括中组部对部分央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方式的改革也要同步进行。总之,国有企业去行政化改革不到位,企业内部市场化运行机制改革就不可能彻底。以往的改革实践和经历证明,国企改革的关键机制不能改革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改革的部分还会倒退回去。
三、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中央的既定方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解决好认识上的误区。
一是担心国有资产流失。应该说自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后,国家出台了各种相关的资产管理与交易的制度和规范。只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规范,公开透明的操作,只要没有暗箱操作国有资产想流失都难。
二是混合所有制企业要尊重所有股东,做到同股同权。
三是混合所有制企业要做实董事会。董事会实行市场化的决策和运行机制,对企业的投资、经营和管理负责。从各地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看,从一级企业或企业集团层面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效果比较好。
应该看到混合所有制改革只是国企改革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国企改革的全部。也就是说既不要认为一混就解决一切问题,也不要指望所有国企都能或都适合搞混合所有制改革。从我国企业现状看国企的总体的块头都比较大。大块头的民企相对较少。很多规模相对较小民营企业将很难参与到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来。地方国企与中央国企之间,不同地域的国企之间的股权多元化合作可能会成为推动国企市场化改革的另一种形式。
四、审慎推进员工持股
这里指的不是管理层持股,而是员工持股。现在各地试点比较多的是管理层持股。也有少数企业搞员工持股试点。管理层持股在市场经济下的企业中,特别是西方企业中,是比较普遍的,但绝大多数是以授予管理层期权的形式实现管理层持股的。
目前国内试点企业均是通过对公司股权规范评估后,管理层以现金购买的。实行管理层持股,其长处是让公司高管层的未来所得与公司未来业绩相挂钩,迫使公司高管层不仅要注重公司当期业绩,更要注重公司未来业绩。其不足之处是这些激励与广大员工无关。目前进行管理层持股试点的企业普遍反映是对持股比例规定及退出要求过于严格,一些试点公司管理层既想参与积极性又不是很高,有关部门应该考虑适当加大激励力度。
对于企业来说特别是对国有企业来说,仅仅激励管理层是不够的。如何让全体员工或绝大多数员工关心企业的发展,关心公司的未来,对全民所有制的国企更加重要。
首先,绝大多数的老企业和规模较大的制造业企业,是不适合搞全员持股的。无论是因为所处不同行业的原因,还是企业所处不同发展阶段的原因,还是企业高成长期已过的原因,员工持股都不能使员工有可持续的高回报。
第二是过去国企搞员工持股有过惨痛教训。
中国曾数次放开甚至鼓励国企高管、员工持股计划,但却又几次紧急叫停,其原因都是改革导致了国有资产流失。
1992年企业股份制改革启动后,很多国企都设立了职工持股会。当时虽然正式的立法没有获得批复,但这一时期中央并没有明文禁止职工持股,各地也有一些摸索,比如向员工发行内部员工股并纳入新股发行额度,可在配售6个月后上市。
后来以“康赛配股事件”为导火索,1998年国务院下令凡是上市公司实施职工持股的,必须全部清退。同在1998年,证监会发布《关于停止发行公司职工股的通知》,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一律不再发行公司职工股。2002年,证监会又发布规定,不再认可职工持股会作为上市公司发起人或股东。
2003年国资委成立前后,一些企业包括科研院所又搞起了职工持股。但国资委很快发现,许多地方的改制尤其产权转让不规范,出现了内部职工股超比例、超范围发放现象。而其中很多职工股并非由职工自己出资购买,而是用企业的钱,或者向银行抵押企业资产获得贷款。换句话说,当时很多员工持股计划的股权来源是国资股东让渡出的权益。而购股的资金来源,也是用企业的钱。
而当时关于员工持股的相关政策,也并不明朗,且时松时紧。为了堵上改革的漏洞,2004年国资委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制定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规范改制程序,首先改制方案要经过出资人和债权人同意,要经过资产评估,要对经营者业绩进行审计,最后要股权确认,如果是国有企业,还要经过职代会讨论。
2006年,鲁能改制时职工持股演变成国有资产流失被曝光,随后国资委于2008年出台了《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和《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139号文)。
直至目前,虽然重启改革已经确定,但仍在探索中。
第三是公司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是靠工资维持生计的,他们没有很多的现金去购买公司的股份。通过借债去购买公司股份会使他们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一旦公司效益不好回报不高或没有回报,将是对他们的巨大伤害。公司基层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需不需要进行激励呢?需不需要和公司的长远利益相捆绑的?当然非常需要。但不应用持股的方式。
建议考虑用剩余利润分红权来解决企业基层员工特别是一线员工的长期激励问题。剩余利润分红权就是按照马克思说的劳动创造的剩余利润拿出部分用于员工的中长期激励。具体来说,企业把当年利润的固定比例分配给员工,但这部分不用于当期分配,而是用于员工的中长期分配。达到规定工作的年限后,员工才能获得。这样既可以激励员工与企业共命运,又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当然对那些创业型,科技型,成长型的中小企业搞员工持股应该是给予积极支持的。
结论:
一、国企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巩固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是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要体现在去行政化,把公司法规定的权力还给董事会,把董事会做实。按市场竞争要求建立市场化的决策、运营,激励约束等管理机制是搞活国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最基础的,最根本的、也是最有效的改革形式和内容。
三、国企的第一功能和职责是创造物质财富发展生产力。要由懂政治的企业家管理国有企业。改变用政府官员的要求和标准配备国企主要领导干部。
四、要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也要重视央企与央企,央企与地方国企,地方国企与地方国企之间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五、既要激励管理层也要让全体员工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呼吸共命运。要鼓励管理层持股,或授予管理层期权,也要用剩余利润分红权对广大员工进行中长期激励。让国家利益、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干部员工利益长期捆绑在一起,成为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来源:网络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