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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动态
2018-08-21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进行,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工作在全国铺展开来。一些省份相继出台了职业经理人政策文件,为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2016年9月,浙江省出台推进省属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试行意见,提出通过大力引进和使用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高素质职业经理人,推动省属企业领导人员选任和管理方式的改革,为实现省属企业科学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条件具备的省属企业或下属企业可先行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根据企业实际对整个经营层或单个岗位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文件对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工作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务实性和可行性,一是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即具备条件可先行试点;二是尊重实情,体现个性化,即根据企业实际选择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范围。
2016年10月,湖南省出台省属监管企业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确定了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明确了职业经理人制度涉及的岗位,阐明了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基本内涵,提出在竞争类省属监管企业及其独资、控股子公司逐步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对职业经理人的选聘和退出、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等方面明确了具体内容和有关流程。文件比较系统地涉及了职业经理人制度的诸多方面,有关内容具体详实,包括职业经理人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选聘流程步骤、聘任合同及续聘等,具有很强的操作指导性,为职业经理人制度在企业真正落地推行提供了政策指引。
2017年10月,海南省出台省属国有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意见(试行),确定了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以及职业经理人范围和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明确了职业经理人选聘和涉及契约化管理、薪酬、考核激励等方面的职业经理人的管理内容。意见的出台为省属监管企业规范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提供了针对性的专业指导和基本遵循,营造了良好的制度建设的政策环境。为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的企业提供政策支持,助力职业经理人制度在海南国企稳妥落地。
从近两年的实践来看,专门的职业经理人政策的出台对推进地方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面分别对浙江、湖南、海南三省在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方面的有关情况作简要梳理,以期能为更多的地方国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浙江省大力引进和使用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高素质职业经理人,在条件具备的省属企业或下属企业先行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并根据企业实际对整个经营层或单个岗位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在企业整个经营层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方面,浙江省国资运营公司经营班子实行市场化选聘,开展经营班子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充分授权下,公司历时半年多,顺利完成“方案报批、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能力测试、面试测评、组织考察、协商薪酬、决定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签约”等10个环节的招聘流程。所选聘的三位经营层成员,均经过了层层公开选拔和两轮组织考察,从600多位应聘者中脱颖而出,实现市场化选拔优秀职业经理人,拓宽了企业选才、用才视野,并向市场化现代企业制度迈出突破性的一步。在单个岗位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方面,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面向海内外市场化招聘高素质职业经理人,通过弹性的薪酬设置吸引真正具备能力且敢于迎接挑战的职业经理人,即以百万基薪及与业绩挂钩的绩效年薪,面向海内外市场化招聘金融和高端实业方向的高素质职业经理人各1名担任集团副总经理。公司不仅在人员甄选环节,对报名者的能力、价值观与企业进行匹配,而且在确定人选后通过“三书一办法”,即目标责任书、聘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薪酬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岗位的激励与退出机制,破解国企以往“人员能上不能下、干部能进不能出、薪酬能高不能低”的痼疾。这样的市场化选聘在满足企业现实需求的同时,更符合国企改革的整体方向。
湖南省把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作为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于2017年专门设立省属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重点课题,围绕如何结合省国企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实际,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如何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董事会职权,充分发挥职业经理人的作用;如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的作用;如何加大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力度,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如何实现企业管理层人员向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处理好同级别层次人员在薪酬待遇、考核管理等方面的关系;如何建立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标准,引入市场化评价机制;如何完善职业经理人激励与约束机制,包括薪酬机制、声誉机制、市场机制、职业生涯机制等问题开展研究。2017年还在竞争类企业全面推进规范的董事会建设,选择2-3家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条件具备的企业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在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湘电集团开展规范董事会建设、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工作。如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菱集团)于2016年在湖南省国有企业率先实施规范董事会建设试点改革,引进外部董事,完善各专业委员会,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集团董事会。同时,华菱集团积极推进子公司进行董事会改革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及经营者、员工持股试点,优化多元产业公司治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华菱集团子公司欣港集团董事会引进3名外部董事,建立了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结构。2017年4月华菱集团董事会通过《华菱集团职业经理人改革方案》,开展实施职业经理人改革,对现有集团公司高管成员按照“自愿参与市场化改革,同步配套激励约束”的原则,将身份转换为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建立市场化的薪酬结构和绩效评价制度。华菱集团先后出台了《华菱集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集团总部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并指导各子公司制定相应层面的改革政策,从领导人员入手,以上率下,推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以经理人任期评价、年度评价和重大事件评估相结合的考评制度,以及分层分类差异化薪酬考评体系的分配制度。上到公司领导,下到一线员工,实行全员薪酬与公司效益直接挂钩。“三钢”(华菱湘钢、华菱涟钢、华菱衡钢)领导班子成员改年薪制为月工资制,根据效益按月累计评价兑现。通过这一系列的深化改革,使企业内部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让企业发展“活”起来。
海南省积极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工作,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集团)作为省国资国企第一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单位,探索建立“责权明晰、奖惩分明、特点突出、流动有序”的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推动职业经理人制度落到实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激发企业经营创新的活力,为海南省国资国企改革探索行之有效的路径。其实早在2016年,海汽集团系统就积极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在海口海星驾校、金运危货公司开展试点工作,激发了试点单位的活力,为短期内实现扭亏为盈提供了机制保障。在初步探索实践的基础上,2017年,海汽集团根据海南省国资委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的统筹部署,成立了推行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推行职业经理人试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之一。6月在集团下属三级单位海口汽车保修厂开展经营班子“契约化管理”改革试点,着力通过经营机制体制改革,解决长期存在的经营亏损问题,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11月制定《海汽集团试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方案》和《职业经理人选聘方案》,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经理层组成结构,调动和发挥经理层成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推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为规范组织开展职业经理人选聘工作做好准备,于2018年4月由海汽集团对外发布职业经理人选聘公告,在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领导班子成员中选聘职业经理人,就任海汽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职位。在历经报名、资格审查、任期经营方案撰写和评审等选聘程序后确定总经理入围人选,协商《聘用协议》及《业绩合同》,经公司党委会、董事会会议审议后,确定总经理聘任人选。然后公司根据总经理意见,结合评审情况,经党委会、董事会会议审议,确定副总经理人选。6月14日海汽集团公司举行职业经理人聘任仪式,公司董事会与总经理签订《聘用协议》和《业绩合同》,总经理与副总经理签订《聘用协议》和《业绩合同》,预示着从体制上解决了董事会和经理层“同纸任命”的问题,打破了国企领导人员传统的“委任制”模式,实现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同时实现了职业经理人的契约化、市场化和职业化,优化创新了薪酬待遇、激励考核等制度,进一步有效激发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来源:国企网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