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国企改革应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进有退”的原则,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继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坚持分步平稳推进、市场化操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出资人和企业“两个积极性”。要推动监管企业归类整合、归核整合,将国有资本主要集中到基础性、平台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行业。要推进国有资本在竞争性领域有序进退,有效处置“僵尸企业”,促进国有资本向战略性关键性领域优势产业集聚,在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打造湖南“智造”进程中有效发挥国企的主力军和示范引领作用。
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全面推进国企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机统一;积极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探索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有序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实现多元资本来源、多元投资主体、多元股权比例、多元人才结构、多元组织形式、多元管理制度、多元盈利模式、多元利益分配的深度融合;加快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实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当前,湖南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很少,但已具备培育和产生世界一流企业的条件。因此,应进一步统筹做好省属国企发展战略规划,以打造“国资湘军”品牌为着力点,优化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大力支持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新材料等优势产业领域的国企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中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要鼓励国企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突破和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高附加值的尖端产品,打造一批引领全球行业技术发展的世界一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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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