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从上述意义上讲,中国移动或者中国电信其实早就已经改制完成,都拥有“新三会”,两家只是改一下工商登记就可以了,公司内部治理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员工更是感觉不到差异。2011年9月28日,中国移动召开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会议,正式成立董事会,董事长王建宙与五名外部董事签订服务合约。中移动成为三大运营商中首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离也成为现实。2012年3月29日,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董事会也正式成立。中国移动第一任董事长是此前的总经理王建宙,中国电信第一任董事长是此前公司总经理王晓初。
但有些公司就不一样了,比如那些刚刚完成改制的铁路局,最高负责人就会从总经理摇身一变成董事长,或者是“董事长兼总裁”,总之,以后的总经理不是一把手了。当然,中国铁路总公司还不是国有独资,所以,老大依然叫“总经理”。
除此以外呢,从全民所有制改成国有独资,还有什么深意?据说,央企改制,不会改姓最多改名。也许现阶段是这样,未来不一定。
全民所有制是指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创立的经济范畴,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具体理性模式;是指全体劳动人民作为一个共同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其产权具有不可分性,由全体劳动人民作为一个共同体共同行使产权。现阶段以国家所有制作为全民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行使全民财产产权。
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直接投资者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这些机构和部门代表最终所有者——国家行使出资者——股东的权利。
到此为止,这已经是政治经济学的范畴了,需要中央党校或者特别的机构来研究说明。总之,从全民所有制变成国有独资公司以后,就可以继续开放股权结构,像中国联通一样的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造也就没有了制度上的障碍。
最后,很多人真正最关心的是,公司名称加了“有限”之后,对外当然承担有限责任,那么,以后对员工是否也会只承担“有限责任”呢?呵呵,自己去想吧!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全民所有变国有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