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根本上解决这样的问题,还是要对各类资本一视同仁。一方面要防止监管俘获,就是监管部门被国有企业或者是被混合所有制企业俘获;另一方面关键的是要改变国家对于国有资本的父爱主义,这种父爱主义老是把国企特别大国企当成长子关爱有加,它可能觉得长子能够承担更多的责任,实际上未必是这么回事。这实际上就会破坏公平竞争。
科尔奈说的软预算约束,很多国有企业甚至有一些混合所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几十年来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财务纪律还是很差的,所以才有那么多企业欠了债还不起,又来要求债转股。90年代末搞债转股的时候就讲这是最后一次免费午餐了,以后再也不搞了,现在不又来了?说明这种父爱主义导致的软预算约束和财务纪律不严厉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提问:那混改本质上也算是所有权改革。但要对国企的公司治理、业绩产生真正的改善,对国有股比重或者单一非国有股权占比有要求吗?我们看到联通混改引入的腾讯、阿里、百度都各只占2-3%。
张文魁:有一个概念叫“股权结构拐点”,在学术上只能算是一个假说,但在实际中广泛存在。在一般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特别是非上市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股权结构拐点是非国有股权比例达到33.4%。
当股份非常分散的时候,譬如在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因为国有控股股东的股比可能远低于66.6%,所以非国有股东并不需要独家或与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33.4%的股比,只要这个非国有股东持股比重达到了国有股东持股比重的二分之一,非国有股东就很有可能成为积极股东。越过股权结构拐点之后,混改的国企可能出现明显的业绩改善,非国有的股东可以发挥实质性的制衡功能,参与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日常管理。这有助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公司治理转型,促进企业的政企分开和依法行权。
在大多数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股比重可以降到控股以下甚至更低。我们研究的国外案例表明,在那些制造业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股比重完全可以降低到百分之二三十甚至更低。在一些公用事业领域,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股比重可以高一些。
我在调研中也发现,有些混合所有制企业,虽然非国有股比例也比较高,高到跨越了股权结构拐点,但是还是难以“顶住”所谓的监管和各种不当的政府介入。这些情况的存在,反映了监管的力量和惯性是何其强大。但我还是相信,非国有股的比重再高一些、更高一些,“顶住”的力度就应该会再大一些、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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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