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问题全面解析,台州高速股权收购。
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广大股东的共同配合下,台州高速股权集中收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股权结构已发生根本性变化,台州市属国企和黄岩财务开发公司已经实现绝对控股。
截止10月28日,股权转让共办理20100笔,总计转让股数达到了5747万股,约占总股数的26.61%。
现台州市属国企和黄岩财务开发公司,共持有高速集团股权13209万股,约占总股数的61.2%。
为方面大家进一步了解,台州市国资委主任徐豪,详细解答媒体8个问题,全面解析台州高速股权收购。
1、本次股权集中收购的目的是不是为了上市?
根据《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应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第一
高速集团所辖经营性路段收费
年限平均还剩7年左右时间
第二
主营业务房地产
目前仅剩一个房产项目尚在开发
没有土地储备
另外房地产企业上市更为困难
尽管公司在积极探索转型
但还未开拓出更好的投资项目
难以体现持续盈利能力
此次股权集中收购的最主要目的是为了让高速集团更好地承担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更好地发挥出该企业承担政府性项目的作用,未来高速集团在考虑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更要突出履行国企社会责任。
2、如果继续持有,高速股权还会继续分红吗?
分红的前提是公司有盈利,且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有三方面因素
影响高速集团的盈利能力
1.甬台温高速台州一期经营性收费年限平均只剩下七年左右的时间,公司路段养护质量指数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运行成本也将会上升,以征费收入来维持盈利的持续性不强。
2.高速铁路建设不断加快,周边正在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也将不断投入运营,高速集团路段的征费收入将会受到较大影响。
3.高速集团将参与台州市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会有较大的下降。集中收购结束后,是否分红将根据高速集团运行的盈利情况届时另行确定。
3、股权收购结束后,继续持有的高速股如要转让怎么办?
为保护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可以继续通过浙江股交中心的服务平台转让。集中收购结束后,各地的收购点将撤销,高速集团集中收购前设在临海及温岭的股权代理点也将撤销,浙江股交中心将恢复正常的办理流程。
根据已经约定的交易规则,高速股权仅限于现有股东之间交易。届时,价格由转让双方自行协商决定,交易手续将比此次集中收购更加复杂,交易成功的机率也将会大大降低,交易成本也将会提高。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台州高速股权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