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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动态
2017-07-26
目前,国企改革正向纵深推进,完成央企公司制改革特别是央企母公司层面的改革,将为下一步进一步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打下基础。公司制改革不涉及企业国有性质的转变,是将企业由原有计划经济形成的全民所有制组织形式,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
经历了数十年国企改革后,目前仍有69户央企集团公司和320户左右的央企各级子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但到今年年底,这些企业将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革。
目前,国企改革正向纵深推进,完成央企公司制改革特别是央企母公司层面的改革,将为下一步进一步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打下基础。
2017年底前国资委监管央企全改公司制
国办7月26日对外公布《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要全部改制为按照《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据了解,公司制改革不涉及企业国有性质的转变,是将企业由原有计划经济形成的全民所有制组织形式,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按照1988年公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实施的企业登记,难以跟上最近三十年来的国资改革要求。另外,全民所有制中,政企难以分开,也使得央企集团公司层面的股权多元化和整体上市等需要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前提的改革在法律层面无法推进。
在接受第一财经在内的媒体采访时,国资委改革局局长白英姿解释,完成公司制改制,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需要。白英姿说,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和各级子企业层面仍存在部分全民所有制企业。这些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法律形式、履行责任、规范行为等方面还不完全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利于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这些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是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前置性条件,是国有企业改革整体向前推进的重要举措。
二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白英姿称,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通过公司制改制,建立科学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利于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边界,有利于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三是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重要基础。白英姿表示,通过公司制改制,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赋予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从而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深入转换经营机制,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白英姿透露,此次国资委会选取几户央企集团实现股权多元化。
仍有69家集团、3200家企业待实现公司制
来自国资委提供的信息显示,近年来,国资委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截至2016年底,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超过92%。
但由于改制成本高、耗时长等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制工作进度。目前101户中央企业中,仍有69户集团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近5万户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中,仍有约3200户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白英姿称,此前公司制改革的最大难点还是在改制成本上。
按照《企业国资法》的规定,国企改制分为三类,一是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二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三是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企业改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