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客服
800062360
欢迎访问混改并购顾问北京华诺信诚有限公司!
北京、上海、重庆、山东、天津等地产权交易机构会员机构
咨询热线:010-52401596
国资国企动态
2014-05-22
本报记者
夏金彪
据媒体报道,国务院国资委今年将研究制定试点方案,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让国企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能“轻装上阵”。
在市场经济的语境下,人们对国企办社会显得有点陌生,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彼时,国企并不作为经济组织,而是安置单位,是国家整合与控制的中介,因此,在国企改革之前,国企办社会成为普遍现象。每个国企都是一个“小社会”,企业为职工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揽子福利。
国企建立和兴办了一些与企业生产、再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组织机构和设施,背负了产前产后服务和职工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等社会职能,具体表现为企业所拥有的医院、幼儿园等机构和其他公共设施,如疗养院、图书馆等。
在国企改革中,剥离企业办社会成为改革的重要方面。200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就正式下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加快了对国企中的“国家队”——央企的改革步伐,《通知》要求对中石油、中石化、东风汽车3家央企的附属医院和社区等办社会职能机构进行分离。
目前,国企改革已经进行了30多年,央企办社会分离试点也进行了10年,眼下已经到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新阶段,可国企办社会的“包袱”依然沉重,这有点出人意料。
2012年10月,当时的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曾披露过央企的“包袱”情况:央企有医院、学校和管理的社区等办社会职能机构8000多个,对这些机构的费用补贴每年多达几百亿元。
国企办社会,使得国企不能专心于主业,还要花费不菲的补贴,承担了一部分本应由政府提供的社会职能,其结果必然会造成国企的效率低下,不利于国企与民企、外企的公平竞争,也不利于下一步混合所有制的试点。
国企甩掉企业办社会的“包袱”,并不意味着国企对社会不承担义务,而是承担义务的方式应按照市场经济的方式,国企通过上缴更高的红利来造福“大社会”。
为此,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毅提出,要充分认识到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是国企公平参与竞争、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精干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实现公共服务专业化、切实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目前,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对剥离企业办社会提出了要求,国企也只有剥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才能“轻装上阵”。但也应该看到,央企把这些社会职能的机构剥离后抛给地方,虽然可以大大减轻央企的经济“包袱”,却无疑会将一些社会矛盾与经济负担传递给地方政府。
因此,要研究制订有关政策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管理等问题。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用于解决国企的历史遗留问题。
同时,国企自身也要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的力度,可分为两个步骤来进行。第一步是在内部分离,即把企业办社会部分与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分开,单独管理与核算,逐步减少直至完全取消补贴,其中具备条件的可实行商业化经营。第二步是向外分离,即对其中公益性单位在明确相关利益关系和债务关系后,提出方案与地方政府及有关方面协商,分期分批移交出去。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