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长沙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决策部署,长沙国资国企圆满完成75项主体任务,1133项改革任务,实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完美收官。近期,长沙国资国企正谋划开启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建设一流企业,提高改革实效是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目标之一。为实现国企改革发展目标,建设一流企业,长沙国资国企将在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中做到“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示范引领,在推动长沙高质量发展上勇当“排头兵”。投身重大片区建设,总结借鉴梅溪湖、洋湖等重大片区开发经验,主动衔接、主动投入,在十大片区开发建设中勇当先行者、主力军;扶持重点产业发展,将产业引领力摆在首位,紧紧围绕22条产业链,加快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产业投资力度;引领重要领域创新,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擎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强化沟通,通过战略合作、参(控)股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打造重大项目标杆,充分利用优势和资源,在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品质提升、乡村振兴等领域,加大投资建设力度,突出长沙特色、湖湘韵味、国际品质,打造精品工程、满意工程、样板工程。
二是突出安全发展,在提升安全水平上善当“模范生”。守牢债务风险线,坚持因企施策,确定高负债企业降杠杆方案,加强高风险领域项目投资监管,严格参股投资和参股企业管理,降低企业债务风险;守牢安全事故线,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守牢廉政风险线,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建设,构建“业务监管、综合监管、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监管工作闭环,扎紧国企经营和国资监管的“笼子”。
三是突出高质高效,在完善现代治理上争当“引领者”。树“牢”党建引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进党建和业务同步思考、一体谋划,实现党建和业务“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厘“清”权责边界,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章程规范管理,明确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制定出台市属国有企业章程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各治理主体的权责,确保各治理主体不缺位、不越位,不相互替代、不各自为政,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建“强”干事队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推进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与企业整体经营业绩相挂钩的调整退出机制,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敢管会管的高素质国资队伍。
来源:长沙市国资委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国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