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机制、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持续推进,哈尔滨市国企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21年9月末,全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的104项任务台账,已累计完成78.8%,提前三个月完成了国家和省里提出的“年底前至少完成70%”的任务目标。这是从10月14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国资系统前三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暨国企改革工作通报会上了解到的。
据悉,哈尔滨市国资委在推进国企改革中不断强化地方国企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在董事会建设上,制定出台市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和董事评价暂行办法等6个文件,14户出资企业集团层面均已建立董事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在混改工作中,全市已累计完成混改119户,引资46.3亿元。同时,哈市国资委正逐步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建立,目前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基本实现,统一监管比例99.93%,各区县(市)158户上报经营性国有企业,已经全部纳入集中统一监管。进一步健全地方国有企业市场化机制,全市453户企业已完成开展“三项制度”改革或回头看;3户企业完成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持股;53户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此外,哈市国资委还不断强化国企领导人员管理,累计完成四批115人次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下一步,哈尔滨市将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国企混改和股权多元化,推进上市融资,推进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持股以及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等。同时哈市还将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效能,以管资本为主,科学界定国资机构的监管边界,落实清单管理,推进“两类公司”试点,加快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来源:龙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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