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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政策
2017-08-16
12.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的拯救功能,促进有价值的危困企 业再生。健全完善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对于虽然丧失清偿能力,但 仍能适应市场需要、具有营运价值的企业,要综合运用破产重整、 和解制度手段进行拯救,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再生。破产重整 程序要坚持市场化导向,更加重视重整中的营业整合和资产重组, 严格依法审慎适用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权。
13. 积极预防破产案件引发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审 慎处理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影响社会稳定的破产案件,特别是涉及 相互、连环担保以及民间融资、非法集资的企业破产案件,避免引 发区域性风险和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 特定主体的破产制度设计,预防个案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严格 审查破产程序中的恶意逃废债务行为。依法适用关联企业合并破 产、行使破产撤销权和取回权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对 于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账册、会计凭证,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 依法保护金融债权,提升金融债权实现效率。依法打击逃 废金融债权的行为,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切实保护金融债 权。根据具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分别适用普通程序、 简易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等不同程序,提高审判效率。有效 发挥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的作用,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
15. 依法审理票据纠纷案件,妥善化解票据风险。认真研究应 对因违法票据融资行为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准确适用票据法审 理票据纠纷案件,有效防范和遏制票据风险,促进票据市场安全稳 定发展。
16. 依法审理金融不良债权案件,保障金融不良债权依法处 置。加强研究新形势下金融不良债权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 问题,统一裁判标准,促进金融不良债权处置的市场化、法治化进程。
17. 持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社会 稳定。依法公正高效审理非法集资案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行为。针对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参与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波及面 广、行业和区域相对集中的特点,加强与职能机关、地方政府的信 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提升处置效果,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18.依法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范房地产市场的金融风险传导。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波动对金融债权的影响,依法 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潜在风险对金融稳定和 金融安全的传导与冲击。统一借名买房等规避国家房产限购政策 的合同效力的裁判标准,引导房产交易回归居住属性。
19.依法严厉惩治证券犯罪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依法审 理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件,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件,内幕 交易案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件, 防范和化解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促进资本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20.加强投资者民事权益的司法保护,维护投资者的财产安 全。依法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民事案 件,保障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支持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以诉 讼代表人的身份接受投资者委托提起诉讼或者提供专门法律服 务,拓展投资者维权方式。探索建立证券侵权民事诉讼领域的律 师调查令制度,提高投资者的举证能力。依法充分运用专家证人、 专家陪审员制度,扩充证券案件审理的知识容量和审理深度,提高 证券案件审判的专业性和公信力。引导金融产品提供者及服务提 供者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审查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和最大损失 揭示义务,依法维护投资者的正当权益。
21.规范整治地方交易场所的违法交易行为,防范和化解区域 性金融风险。对地方交易场所未经许可或者超越经菅许可范围开 展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 性规定,否定其法律效力,明确交易场所的民事责任。切实加强涉 地方交易场所案件的行政处置工作与司法审判工作的衔接,有效 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22.依法审理涉地方政府债务纠纷案件,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 险。依法认定政府违法提供担保的法律责任,规范政府行为。依 法认定地方政府利用平台公司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投资基金、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作出的行政行为或者签订的 行政协议的性质、效力和责任,明确裁判规则,划出责任边界,有效 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集聚。
23.依法审理涉外投资案件,加强外部金融风险的防范应对。 加强对“一带一路”战略下跨境投资的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问题的 研究应对,准确认定规避国家外汇管制政策的跨境投资行为的法 律效力。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