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32号令”)正式实施,相较于此前的相关规定,32号令主要从五个方面对国有资产交易做出了调整:
国有资产交易
(一)明确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企业产权转让、增资及资产转让;
(二)明确增资及资产转让应当进场交易;
(三)首次明确转让方为多家国有股东共同持股的企业的产权转让审批权限;
(四)明确国有资产交易信息预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结合的原则,分阶段对外披露资产交易信息;
(五)企业协议转让国有产权、增资应当由律师就产权转让方案或增资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国有资产交易包括哪些 企业产权转让 企业增资 资产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