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符合条件”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规定: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文章来源:汉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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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