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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动态
2016-11-23
导语:国企改革基本到位后,目前由国资委监管的112户“央企”可能会五到七年内重组80户左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此外,还有一些未列入国资委监管的国有控股银行、证券、保险类金融企业以及铁路、文化、农业企业等,这样估算广义央企总计约百家左右。当然这种格局不是短时间能够实现的,大约需要5-10年的时间实现。现在看来,央企重组正在以10种方式展开。
第一种模式,是横向“合并同类项”模式。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为代表是对等合并,属于强强合并模式,当然也包括强弱合并模式。过去,国资委给出“强强联合”的政策空间是,自找对象, 自由组合, 在不做到行业前三名就要被淘汰的硬指标下,必然有很多公司要在并购重组的形式下被重新洗牌。现在,更多地从全球化角度提出与回答问题。这是是推动国有企业间的并购为主,按业务相近、优势互补、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比较优势最大化的方向,这一层面的重组 是紧紧围绕积极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促进各种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做大企业规模、做强企业优势。
第二种模式,是集团层次合并、产业链条重组模式。以中远、中海为代表的同类合并模式,属于国资委可考虑设立若干家投资型控股公司或资产管理公司,能源、冶金、钢铁、医药、电信、军工、交通、汽车、电 子、技术装备、粮油、房地产、日用消费品和投资等诸多领域,把被剥离后找不到婆家的企业划入。如此,国资委就不直接管理这些企业,由控股公司决定 这些企业是继续发展、重组还是破产。
从“进”的角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若出现新产业, 对国民经济带动作用很大。 这时投资型控股公司就可介入,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 作用。从“退”的角度,许多央企过去乱投资、多元化形成的许多没有竞争力的辅 业,就可以由投资型控股公司接手加以整理,提升其价值,做大主业。
第三种模式,是围绕产业链条的纵向集结模式。纵向联合方式目前主要在两个层面进行:一是类 似于中石油、中石化内部上市公司的整合,二是央企某个行业上下游的整合。许多大型央企在原有业务重叠、 多级法人体制的低效率弊端下,又增添严重的主业重叠和关联交易,与国际资本市场规则相冲突。因此,集团内部的整合成为“做 强做大”的必要前提。 目前央企中上市的企业多是集团公司下的子公司、孙公司。在上市之初, 不少央企将精华部分包装独立上市,但随着“做强做大”需求,一家央企集团下存 在多个上市公司的现状,破坏了央企战略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对产业链上下游相关行业进行收购合并。这种方式主要发生在高能耗、高 污染的有色金属行业。比如,中国铝业收购铝锭生产企业焦作万方、兰州铝业及 旗下的氧化铝企业山东铝业等。
第四种模式,是兼并式重组的资源组合模式。既有重组的特征,又有清理退出的特征以强并弱模式。中冶和五矿是将二者的优势资源结合到一起,消除劣势,属于这种模式。一机与恒天,也是这种模式。
第五条模式,是内部结构拆分调整模式。从集团企业的实际情况看,结构调 整的空间相当大,任务也相当重。这是由于在集团成长过程中,比较普遍地存在 注重规模成长忽视结构优化的问题。集团形成过程中既有行政“撮合”的因素,也有市场选择的结果,形成了我国企业集团的畸形结构。 拆分在技术上不存在任何问题,只是操作中困难多。同一企业包含各种性质的业务,很难拆分。剥离非核心业务的大方向是原则性的,一定会逐步推进。对于可拆分的领域,可以从能源、资源、基础设施等行业做起。石油、电网、铁路等领域的国企应该聚焦主营业务,如油气采集业务可以垄断,管道业务和终端的加油站其实可以放开;铁路的投资、建设、运营可以拆分;电网的输电和配电应该分开。 如果基础部门和行业的利润上去了,实际上提高的是全社会的运营成本,带来的负效应将大于国企得到的利润。
第六种方式,是共享竞合的“铁塔模式”。把相关央企中重要链条剥离出来,而后以 同类产业相合,形成新的独立企业。2014年三大电信公司共同出资100亿元注册设立的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这被称为共享竞合为核心的“铁塔模式”;
第七种模式,强势企业托管 弱势企业的模式。此前有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托管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农业 发展集团总公司托管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国诚通控股公司托管中国普天信 息产业集团公司等几个案例。分两步走,第一步托管;第二步,在两者的磨合中进行可能的合并。
第八种模式,是国有股权转让的“让股引援”模式。最近6家国资旗下的上市公司接连宣布“让股引援”,并且地点刚好分布在上海、浙江、山东、山西、广西、重庆等国企改革推进较快的省市。在强调提质增效和供给侧改革清理“僵尸企业”的大背景下,已体现出新动能和新思路。
第九种模式是混合所有制模式。面向市场,公开出售资产。当然首先要列出负面清单,有几类不能进的,例如(1)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包括国防安全、经济安全(如战略储备安全)以及信息安全等行业和关键领域;(2)真正的“自然垄断性行业”即具有长期规模经济的行业;(3)不以赢利最大化为目标、旨在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4)支柱产业中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点骨干企业。这几条“底线”需要守住,发挥国有经济在其中的控制作用(当然,未必独资,可以采取各种控股方式)。除此之外,则逐步退出或进行重组。路径是 第一条,开放“管理服务外包”;第二条,开放“特许经营权”;第三条,开放“新建项目产权”;第四条,开放“垄断企业存量格局”,让民营资本“参股”或“控股”。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 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转让。购买主体可以是国有法人或非国有 法人和自然人,既包括内资,也允许外资介入。上述四条路径,由浅入深,由易到难,逐步地使民营资本进入垄断性行业。
第十种模式,是合资重组和跨国并购模式。进入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跨国并购特别是涉及大型跨国公司、 巨额资金和公司重大改组的并购成为经济全球化最 明显的特征。 国有企业重组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就是要加大合资重组的力度,推动 有条件的大企业跨国并购,真正实现企业在全球配置资源。 中国企业2015年进行海外并购的规模超过600亿美元,超越日本成为亚洲最大的海外投资国。中海油出资151亿美元收购加拿大能源开采企业Nexen以及双汇斥资47亿美元收购美国肉制品生产商是其中两宗规模较大的并购。中国企业2014年海外并购强劲,食品、能源和私募股权领衔。这个势头在2016年已经越来越猛。
顺便说到,国企改革基本到位后,目前由国资委监管一百多家央企可能会在5-10年内重组到60-8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而不是30-50家,并此说明。
(文章摘自2016年11月22日《中国证券报》)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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