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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动态
2016-09-13
近期陆续披露的《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简称《试点意见》)和《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简称《责任追究制度意见》),引发舆论关于国企改革步子是否过于谨慎的争论。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企业制度研究室主任余菁认为,考虑到目前国有资本的规模和当下中国面临的国际国内社会经济环境,现阶段的国企改革不仅强调效率,还强调公平。
将公平引入国企改革
中国经济时报:前述两个文件引发外界对国企改革的关注。你如何看待这些文件中透露出来的信息?
余菁:近期发布的两个文件体现了企业治理在两个方面的要求——激励和约束,一方面,员工持股意在为国有企业增加制度创新的活力,强化激励性因素;另一方面,责任追究制度则意在完善约束性的制度安排。未来国企改革的相关政策将沿着两个方向继续向前推进。
《试点意见》使推行员工持股的改革实践在制度层面向更细的方向前进了一步。人力资本价值与贡献比较突出的企业适合于推行员工持股的改革,其目的是要让员工的努力和企业的发展结合起来,最大可能地激发活力。而《制度意见》对之前的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中暴露出来的各种弊端与漏洞进行了比较系统性的梳理,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规范企业行为提供了制度依据。
目前,社会各界对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运营情况关注度高,在激励国有企业员工和激发企业活力的同时,也要确保有关的约束制度到位,加强规范国有企业的行为。
中国经济时报:新一轮的改革和之前的相比有什么不同?
余菁:新一轮的国企改革与上一轮相比,不仅强调效率,还强调公平。上一轮的国企改革非常强调效率,却在社会公平方面付出了一些代价,有些改革解决了企业发展的效率问题,但加剧了收入分化的问题,有失社会公平。现在的改革是在反思上一轮国企改革基础上推进的,强调适度的激励,建立约束机制,是为了对之前的强度较大的激励性改革举措有所修正。客观上讲,强调公平,难免会有一定的效率损失问题,要理性地看待这种变化。
一方面,目前的国有企业所在的产业部门和资产规模,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国有企业相比,不可同日而语。今天的国有企业部门运营了巨额的公共财富,社会关注度高。而且,我们的国家发展到当前的新阶段后,与社会对效率的渴求相比,社会大众对公平的需求更加强烈。另一方面,当前的国有企业改革所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也不同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上一轮的改革,基本思路就是希望更充分地发挥市场的作用,加快融入更发达和更具有先进性的全球市场体系;而当前,国际和国内的经济环境都不太乐观,太猛烈的市场化改革,可能不仅难以实现稳定经济的目标,反而会放大风险;而保持大环境的总体稳定,将有可能让那些真正有创造力和发展性的力量崭露头角。我们的社会,已经拥有了一批资产规模百亿、千亿甚至万亿级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要履行好社会责任,其中,既要有自律性的责任,更要有比较完善的、约束性的制度安排,去帮助企业中的内部人平衡好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这两方面的诉求。之前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制度,很多都是原则性的规定,现在的规定,开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更注重细节,未来,我们还需要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监督制度体系,要针对之前实践中已经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约束,要改变过去事后监督的方式,让国有企业制度建设能够朝着日益完善的方向发展。
让市场阳光照进国企制度
中国经济时报:有观点认为现阶段的国企改革过于谨慎,您怎么看?
余菁:如果说,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国企改革是强激励下的改革,现阶段的改革,相比之下,是更温和的激励下的改革,是在规范前提下的改革,这些政策是比较符合社会大众期望的。
近期出台的国企改革政策,从制度形式和内容上看,表现得比较谨慎。例如,在员工持股上,不只试点范围小,员工持股比例受限,这表现出,政策制定者希望更加稳妥地推进改革,而企业在实践层面,却又渴望更强有力的激励性政策,期待更大的自主权,希望空间可以更大一些。这二者之间,会有一些矛盾。但也要看到,从大局上讲,节奏慢一点、稳妥和审慎一点,有可能利大于弊。
在员工持股上,新出台的政策文件没有开很大的门,但还是给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留出了合理的操作空间和合理的利益空间,真正有所作为的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可以发挥的空间仍然是比较大的,真正追求发展的企业,在新的制度框架下,是可以踏实做好自己的企业以及平衡好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关系的。
从追责制度的角度看,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我们之前的制度太粗放,以后的制度会越来越完善,这是大方向。通过完善制度安排,建立起追责、问责的机制,这些制度限制的是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的乱作为,而不是不作为。新出台的制度在方向上没有错,不会束缚住有使命感和有责任心的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手脚,不构成企业发展的障碍。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改革给出了市场化改革的导向,新一轮的改革仍会沿着这个方向前进,但新形势下的改革更强调,改革不要藏污纳垢,要精挑细选最需要改革的和最具备成熟条件的对象,这些企业的改革意愿最强,它们能够满足规范性文件所提出的相对严格与规范的要求和条件,这些企业通过制度创新和改革走出发展的新路子后,它们改好了、立得住,就可以对后来者形成良性的示范效应。
中国经济时报:国企改革的文件对外披露后,将进入实施阶段,有哪些需要关注的信息?
余菁:从实践层面看,企业最怕政策反复,企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需要相对稳定、包容和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未来的国企改革将更强调规范,对企业的约束会越来越多。对国有企业的高管和领导干部而言,他们会面临更加艰巨的挑战,在坚定地引导中国大企业走市场化和国际化发展方面,他们将要承担更重要的历史责任。对于这样一批优秀的人才,在强调监督的同时,也要思考如何避免监管过度的问题。在追究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决策责任时,要建立起令人信服的责任识别与认定机制,同时,还要考虑将加强监管的举措和建立必要的容错机制结合起来。
需要深刻认识到,国企改革的终极目标是在规范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的前提下,激发国有企业活力,构建更透明、更规范、更符合先进的商业文明发展趋势的国有企业制度体系。不忘此初心,让市场的阳光照射进来,伴随国有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职业风险将得到系统性地降低,他们的创造性与积极性可以得到更充分地释放,这样才能全面发挥好国有企业对国家与社会长远发展的支撑性作用。
文章摘自2016年9月12日《中国经济时报》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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