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8月13-14日,“第七届中国破产法论坛”在京举行,论坛的主题是“僵尸企业处置与破产法实施”、“企业挽救制度”、“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破产法其他问题”。其中,僵尸企业的处置问题成为与会人员集中关注和深入讨论的话题。
在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做书面主旨演讲时呼吁,各级人民法院要有效运用破产清算方式淘汰劣质企业和落后产能,促进具有经营价值的企业兼并重组,也要通过公正高效的破产司法途径,解决僵尸企业长期以来累计的各类生存性矛盾,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当前处置僵尸企业面临着僵尸企业认定难,僵尸企业适用于破产法难,破产审判启动难、执行难等多重问题,论坛将第一个分论坛主体设为“僵尸企业处置与破产法实施”。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剑敏院长、浙江江山市人民法院徐根才院长、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赵玉忠庭长、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杜玉勇法官等先后就当地破产案件受理、审理的情况,以及破产案件审判的难点、特点、处置模式、制度创新、执行困境等实务焦点问题进行了梳理与介绍。
吉林大学法学院齐明教授就僵尸企业处置的基本思路及破产法的功能进行了探讨,他认为僵尸企业虽不是法律概念,但能够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在此过程中需要解决僵尸企业处置和破产法审判对接、如何启动破产程序等问题。
与会专家还从破产程序被规避的原因、困境企业僵尸化现象、僵尸企业处置的价值取向与方法、解决涉众型企业资金链危机的化解方案等不同角度对僵尸企业处置提出了专业建议。
在论坛现场,多位参会嘉宾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僵尸企业问题已经引发了各个领域的集中关注,破产法的实施是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最重要的手段;然而后者仍然面临着大量的问题,需要多领域的讨论。在处置僵尸企业的大背景下,破产法学正在成为一门显学。
中国破产法论坛迄今已成功举办七届。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僵尸企业问题的日益突出,其影响力近年来大幅提升,本届会议更是吸引了法院系统、政府部门、高校和研究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多领域750余人参会。
文章摘自《21书记经济报道》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第七届 中国破产法论坛 僵尸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