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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动态
2016-04-26
这是山西债券市场最紧张的时刻。进入4月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山西煤炭企业已连续发生两起债务违约以及三起债券暂停、取消发行事件。
目前,七大国有煤炭集团负债总额超过万亿,体量相当于山西省2015年的GDP(12802.58亿),总体资产负债率达80%,山西煤炭的债务大部分在银行。巨债压顶,山西银行业不得不通过宽松信贷,及发行债券,帮扶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并使"僵尸企业"有序退出。
万亿巨债
山西煤炭的整体债务情况未曾披露,但因国企负债占了大头,所以可从省属七大国有煤炭集团中窥出个大概。
目前,七大国有煤炭集团仅公布了2015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焦煤集团、同煤集团、潞安集团、晋煤集团、阳煤集团、晋能集团、山煤集团分别负债1984.82亿、2107.06亿、1494.56亿、1694亿、1723.35亿、1728.94亿、725.24亿,负债总额超过万亿,体量相当于山西省2015年全年的GDP,总体资产负债率达80%。
"60%在银行,40%是债券之类的。"据估计,山西煤炭的债务大部分仍在银行。但从去年开始,银行开始转化手中的煤炭债务,主要是帮助国有煤炭集团发行债券。债券的持有者大多是银行、保险、信托等机构投资者,基金也持有一些,像债券型基金最终将被个人投资者所持有。
化解优先
多位山西银行系统人士表示,除了发行债券,从2015年开始,山西银行业向煤炭企业实行了较为宽松的信贷政策。
过去正常的情况下,贷款到期后,银行要先从企业收回款项再放贷。后来企业到期还不了,就给企业做"展期",也就是延长还贷期限;还有一种方法是"再融资",即企业从银行借新的贷款还旧的贷款。可是如果前两种方法都用了,企业还是还不了利息,正常情况下这笔贷款应立刻划为不良贷款。但现在,银行仍会把利息款借给企业。
"利息都还不了,银行还借钱给你,实际上是把银行的风险敞口放大了,这不正常。"一位国有银行信贷人士表示担忧。
随着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风险蔓延,企业和银行只能携手共渡难关。截至2015年底,山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881.65亿元,较年初增加123.62亿元,不良贷款率4.75%。山西省副省长王一新指出,信用风险已逼近警戒线。
"银行的信贷员现在一半时间都花在追要利息上。"在民营煤炭产业集中的山西省古交市,熟悉当地煤企生态的王志说。他还透露,古交民营的涉煤企业,贷款已经很少有正常的,大部分都处于"关注期",如果情况再恶化就是不良贷款。
"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不想死,从银行的角度讲,只要有一线希望,他们也不想让企业死。"王志说,目前山西提出的口号是"以化解优先",在化解的基础上"能不进不良就不进",因为一旦划入不良贷款,银行无论如何都有损失。
分类"去产能"
山西煤炭业债务风险目前主要集中在民营企业身上,对于中大型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银行还会尽量保持原有贷款额度。
"我们也想收紧贷款,但是我们不能这么做。"银行人士许小平解释,一家银行收贷款,全部银行都会去收,而任何一家国有企业倒下,都很容易引起连锁反应。"银行违约还好说,债券违约就特别严重。"
与内蒙古等地的煤炭企业不同,山西的煤炭企业规模大,有的甚至一家企业就是一座城市,"市场化解决"就意味着地方社会秩序受到较大影响。而始于2008年的煤炭整合,私人煤矿退出,国有七大煤炭集团高位接盘,可能正是山西煤炭困局的根源。
在化解过剩产能期间,中央财政每年支出1000亿元,主要用于煤钢企业的职工安置,帮助煤炭钢铁等行业渡过难关。许小平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山西已经获得部分财政资金。另外,省里也要配套一部分资金。
权力的“不公平”造成更大的不公平
煤炭市场的自然荣枯周期是“十年上坡,十年下坡”,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下坡期,国有煤矿企业纷纷破产倒闭,民营煤矿企业抓住这一历史机遇,接手或新开煤矿企业。很快,煤矿等能源产业进入上升通道,恰遇中国经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煤炭等能源产业如日中天。
在这个过程中,不少民营煤矿业主大发横财。“煤老板”不仅代表着巨额财富,而且由于来钱容易,造成一定程度的财富挥霍,“煤老板”因此成为一个负面道德评价的称号。
2008年,主要出于安全因素的考量,山西启动煤矿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整合。在这个过程中,大部分民营煤矿因不符合产能规模的要求,被兼并进入省属七大国有煤炭集团。但经历最后繁荣后,煤炭随着产业下行周期到来和经济结构转型,价格飞速下跌,煤矿亏损日剧,以至于今日普遍的巨额负债。
据悉,山西方面将如上世纪90年代末处置煤矿企业的亏损一样,准备搞“债转股”。历史势将出现一个轮回,当然其中不乏新颖之处。
如上文所言,当初民营煤企被国企兼并,主要原因是安全事故频发,但众所周知,安全事故频发,说到底是安监部门对煤企安全生产监管不力,没有做到严格执法,把板子打在民营煤企身上,犹如在交通事故中,怪罪汽车而不是处罚司机一样。
真正的原因是看中彼时煤炭企业丰厚的利润,安全只是一个表面和次要的原因。否则很难理解国有煤矿的矿难也动辄死亡数十上百,当煤炭价格进入下行通道后,兼并的热情又到哪里去了呢?
更严重的是,国企属于全民财产,出现如此巨额亏损,理论上要由全民承担债务责任,尽管通过资产运作,可以使债务危机得以缓解,但是它的危害毋庸置疑,至少处理债务问题会阻碍而不是促进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国有煤炭企业兼并民营煤炭企业的过程中,或明或暗的行政命令如影随形,很难说这是市场主体之间的你情我愿。不然何至于七大国有煤炭企业背上上万亿的债务?
政府的手要为市场主体制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但仅此而已,如果伸得太长,则不仅破坏公平竞争环境,更会使市场主体蒙受巨大损失,只不过这次“失算”,损失落到人人有份的国企身上,而那些被兼并的民企却逃出生天。不当的权力插手市场经济会造成更大的不公平,但命运似乎是公平的。
文章摘自2016年04月25日《中国企业报》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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