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客服
800062360
欢迎访问混改并购顾问北京华诺信诚有限公司!
北京、上海、重庆、山东、天津等地产权交易机构会员机构
咨询热线:010-52401596
法律法规政策
2017-01-16
然而,现有监管政策还不够健全完善。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设立之后,还需要从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属性和政府性资金属性出发,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总体运行状况进行信息采集和风险监测,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投融资活动的总体状况和发展趋势进行政策评估、信用评估和趋势把控。本《办法》的出台,正是从这些方面进一步健全了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管政策评价制度,补充、完善了我国基金业管理的政策体系。
三是创新完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的具体措施之一。《办法》的出台是根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针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后的投融资行为,对以投资基金方式进行的政府投融资活动进行宏观监测和管理,是对进一步创新完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的具体落实。
四是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国家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设立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核心在于,通过财政性资金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国民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及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经过前期扶持培育后可成长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领域。《办法》提出由负责宏观经济管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发展改革部门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进行主动地符合性评价,保证基金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不走偏”,有利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执行。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四十七条,针对基金的募资、投资、管理、退出等环节,以信息登记、绩效评价和信用评价的方式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运行进行宏观信用信息监督管理。
第一章是总则,主要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及其组织形式、管理架构及运行管理等进行界定和原则性规定,明确《办法》加强事中事后信用信息监管的原则,确定具体信用信息监管方式和监管责任主体。
第二章从基金资金募集开始,具体明确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的登记管理体制,包括登记程序、登记方法,登记内容等。
第三章明确了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应投向的产业领域,具体包括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基础设施领域、住房保障领域、生态环境领域、区域发展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先进制造业领域、创业创新领域等。并强调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具体投资对象应是未上市企业股权,或者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和私有化等股权交易的股份。
第四章确定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绩效评价体系及评价方法。评价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运行绩效的评价,二是对基金管理人绩效的评价。评价采取系统性评分办法,并将评分结果适当予以公告。
第五章确定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基金、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区域内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网互通。对于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确定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主要是针对基金的信用信息进行具体监管。监管采取现场和非现场“双随机”抽查方式,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基金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第七章是附则,对《办法》具体施行进行了说明。
四、《办法》的主要特点
一是注重部门间协作。《办法》充分考虑不同监管部门的分工职责,充分考虑现有基金业监管政策相关要求,充分考虑监管部门间的配合与协作,避免出现重复、交叉和多头监管,恪尽职守,突出强调了发展改革部门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中的政府投融资行为特征,重点监管产业政策方向,积极完善基金业发展整体监管政策体系建设。
二是坚持并突出事中事后监管原则。《办法》重点强调针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设立后的运行监测、信用评价和绩效评价,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效果和投融资绩效进行宏观总体评估。
三是坚持贯彻“放管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办法》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将基金设立前审批改为设立后登记信用信息,并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坚持贯彻落实行政管理体制“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基金运行环境建设和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