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各一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派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并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办公。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国务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进展情况。
联席会议应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银行、实施机构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连维良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范一飞 人民银行副行长
史耀斌 财政部副部长
王兆星 银监会副主席
成 员:郭卫民 新闻办副主任
任贤良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
辛国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张义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王广华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童道驰 商务部部长助理
沈 莹 国资委总会计师
孙瑞标 税务总局副局长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袁曙宏 法制办副主任
姜 洋 证监会副主席
陈文辉 保监会副主席
杜万华 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文章摘自2016年10月26日《国办函》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国企改革 降杠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