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公司试点:个性和共性
改组组建两类公司是一项具有探索性、创新性的工作,涉及国资监管体制、资本运营机制、企业内部市场改革等多方面的目标和任务。为兼顾改革与发展,应该试点先行、“一企一策”、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2016年以来,在中央企业中,两类公司在原有2家试点的基础上,扩展到10家试点企业,省级国资委也改组组建了52家两类公司。从试点进展看,国投集团先后退出了航运和煤炭板块,其中划转至专业平台公司的煤炭业务涉及资产500多亿元;中粮集团退出了君顶酒庄、木材等多个亏损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立足于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战略,粮油糖棉等主业资产占比不断提高;招商局集团采取清算或转让方式退出了多家燃气公司,基本退出燃气业务,同时大力推动公路板块资源整合;国新公司和诚通集团设立了4只基金,总规模合计8500亿元,初步形成了运营公司系列化、差异化、协同化的基金系。
两类公司试点充分激发了企业的内在活力,中央企业10家试点单位2016年实现利润总额2450亿元,较上年增加765亿元,同比增加45%,远远超过央企平均水平。
两类公司与目前的央企相比,其必须具备较大规模,才能在一个较大的资本空间,通过国有资本的市场化运作,推动国有资本优化布局和结构调整,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因此,两类公司户数不宜过多。
(文字摘自2017年8月1日《上海证券报》)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