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家央企的交叉持股比例来看,基本都在个位数,规模并不是很大,短期来看,要想从股权制约的角度来增强公司的相关治理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李锦认为,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通过央企间密集的无偿划转动作来看,实现优化股权结构的趋势确实是可期的。
周丽莎在表示乐观的同时也不无担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以及央企密集交叉持股的动作都表明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是交叉持股是一把‘双刃剑’,相应也存在着一些弊端。”
周丽莎认为,央企间的交叉持股虽然能在很大程度上加强融资能力,但也可导致资本空洞化,并且一旦一方陷入财务困境或者信用危机,也会拖累相关联企业,形成恶性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她表示,“这就需要集团构建统一的监管机制以及各关联企业间集体决策时的防风险预案机制,要减少非相关产业的交叉持股以降低财务风险,并且要避免产融的分离导致的集团空心化。”
此外,周丽莎还认为,央企间的交叉持股由于集体决策会一定程度降低运营效率,在信息化时代,这种效率的降低可以通过优化公司信息传导机制与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弥补。
李锦表示,交叉持股不同于一般合资,更不同于业务合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尤其要注意股权交割的问题,必须注重公平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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