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通报2016年全国43家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机构挂牌项目交易情况:重庆联交所集团完成企业国有资产交易1248宗,位列行业第二,仅次于北京产交所;交易额131.94亿元,位列行业第三,连续三年稳居行业前三,仅次于上海联交所、北京产交所。
重庆联交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规模稳居行业前三名,与立足中西部、积极开拓央企交易市场密不可分。经过多年的探索推进,重庆联交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已延伸到全国各省区,围绕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庆联交所在企业增资扩股、社会化改制、降本增效方面的创新实践,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的充分肯定。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必须进入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从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交易机构,必须经省级国资监管部门指定,并接入国务院国资委监测系统。国务院国资委通过监测系统实时采集交易数据,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实施全程监督,并对交易机构交易服务工作进行评估,作为央企资产交易机构动态调整的依据。
(文章摘自2017年03月21日《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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