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实现企业管理层人员向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转换
现有的国有企业经理层人员一种是由企业上级干部管理部门选拔,用行政任命方式产生,拥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其身份是国家干部,经理层人员不是以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企业,谋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企业持续发展为自己的职业选择,而是当干部选择,谋求更高层次的行政职务和级别。另一种是受命担任一定的行政职务,在一定时期内管理企业,上级随时可以把其调动到政府机关或别的单位担任相应级别的干部。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必须进行企业管理层人员身份转换,由国家干部向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由上级干部部门任命转换为企业董事会选聘,同企业董事会签订履职契约,获得经理职务;取消干部级别,实行任期制;不再以国家干部为职业选择,转换为以职业经理人为职业选择;由上级任命流动转换为通过职业经理人市场流动求职。
现有的国有企业中,经理层人员中属于同一级别层次的人员,包括党务干部、行政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工会干部等,在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中,必须明确身份转换的人员类别,处理好同级别层次人员同转换人员的关系,包括薪酬待遇,考核管理等机制。
6实行职业经理人契约化管理和任期制
对职业经理人实施契约化管理,实行任期制,是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核心内容。契约化管理是指在科学确定并认同企业主要工作任务、管理目标、发展指标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程序,以任职合同的形式约定职业经理人担任职务任期内的工作目标、指标和奖惩措施,以及在完成上述任务、目标过程中契约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共谋企业科学发展、职业经理人职业发展的一种管理方式。
职业经理人任期制,打破现在国有企业的退休制作为企业经营领导人员退出机制的管理制度,赋予职业经理人一种全新的观念和意识,以时间划线来决定其升降去留,打破经营管理者不犯错误不“下”、不到年龄不退的传统观念。契约化和任期制紧密结合,使得企业领导人员能够实现优化配置,使职业经理人明确责任、目标、权利、义务,能够使职业经理人稳定任职预期,企业领导人员更替法制化和规范化。
7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职业经理人激励与约束机制,包括薪酬机制、控制权机制、声誉机制、市场机制、职业生涯机制等。
薪酬机制。包括建立适应职业经理人职业身份和人力资本市场价值相适应的薪酬结构和水平,包括固定工资、风险报酬、长期激励三个组成部分。固定工资,即按月发放的基本工资或基础工资;风险报酬,包括年薪和任期薪酬;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期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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