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混改并购顾问北京华诺信诚有限公司!
北京、上海、重庆、山东、天津等地产权交易机构会员机构
咨询热线:010-52401596
实战派混改专家
当前位置:首页 > TAG信息列表 >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8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加快研究制订相关实施细则...
BY 混改网 2020-05-11 10:21:01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关注我们
扫一扫,更多混改资讯
QQ客服
800062360
服务热线
010-52401596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