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挂牌规则第158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管理层的范围规定有哪些?
日期:2015-05-05/ 来源:华诺信诚 / 分享:
“管理层”是指转让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直接或间接持有单位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包括: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管理层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受让标的企业的国有产权:
1.经审计认定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有直接责任的;
2.故意转移、隐匿资产,或者在转让过程中通过关联交易影响标的企业净资产的;
3.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审计、评估结果失真,或者与有关方面串通,压低资产评估结果以及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
4.违反有关规定,参与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制定以及与此相关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底价确定、中介机构委托等重大事项的;
5.无法提供受让资金来源相关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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