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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动态
2018-03-15
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办国企的现象普遍存在,由此衍生的政企不分、国资流失、滋生腐败等问题饱受诟病。国资大省山东采取措施,对部门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划转,实行统一监管。
通过新组建省管一级企业、合并“同类项”、清理注销严重资不抵债等方式,山东对44个省直部门所属的616户国有企业进行了分类处置,部分地市也启动实施了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国资“大监管”格局逐步形成。
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部从省直部门剥离
根据山东省政府公布的摸底数据,山东省44个省直部门共有所属一级企业616户,截至2014年底的资产总额为843亿元,职工4万余人;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30亿元,净利润13亿元。
山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斌介绍,总体来看,这些由部门管理的企业普遍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部分企业的经营范畴与现有的大型国企相近。一些企业整体上严重资不抵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处于无经营、待清算的“休克”状态。
此前,山东省对这些企业的摸底情况还显示,不少企业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不够规范;一些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不规范、执行国资监管政策不统一、干涉企业生产经营。
为推动政企分开和国有企业按市场规律经营,山东省政府2015年7月印发《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2016年8月印发《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计划》,启动对上述企业的分类处理工作。
以基础较好的企业为班底,山东省组建了一批新的省管一级企业。山东省国资委巡视员李现实介绍,山东省粮食局、山东省科学院等6个单位所属的221户企业,经过整合新组建了鲁粮集团、山东科技控股集团、山东种业集团等6户山东省管一级企业,由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中,鲁粮集团组建后仅用3个多月时间,就完成了集团战略目标确定、总部机构设置、业务板块重整、全员竞争上岗。
对于其他具有经营能力的企业,山东省合并“同类项”,将其划入现有省属企业中。按照产业相近、业务相关、优势互补的原则,山东省将具有一定经营能力的184户企业,划入山东省国投公司、高速集团等13家省管一级企业,进行重组整合或按市场化原则进行资本运营。
对承担特殊任务的企业,产权暂不划转但纳入统一监管体系。山东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处长杨睿介绍,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山东省戒毒局所属企业,承担服刑人员劳动改造等任务;山东省属高等院校所属企业,承担教学实训等任务,且资产少、分布广。两类企业共113户,由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职责。
对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山东省将实施清理注销。据了解,山东省各部门管理企业中有严重资不抵债、停业停产、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企业98户。按照山东省政府的政策,这些企业由主管部门另行提出清理的意见,予以注销、关闭。
实施统一监管之后,除山东省国资委及山东省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或机构外,其他省直部门、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今后将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再以各种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
降低风险避免“跑冒滴漏”
省属企业率先开展统一监管的同时,山东省的市、县两级统一监管工作也在推进。目前,济南、枣庄、日照等地已基本完成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蓬莱、荣成等市(县)完成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从济南市国资委了解到,济南市把市直有关部门的经营性资产与原单位彻底脱钩、政府部门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与主管部门脱钩,按照性质分别把资产注入或整合到新组建的济南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大集团,累计实施统一监管并分类整合企业共188户,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规模从一千多亿元增加到六千多亿元。
日照市通过事业单位改企改制、重组整合分散国有资产、回购公益性资产等方式,对不同类型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聚集,同时把文化类国有资产、银行金融资产也纳入范围。
山东省国资委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1月底,山东省市级国资监管机构统一监管资产占全部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比例达到82.5%,比2016年底提高8.7个百分点。
图片来源:找项目网 推荐文章